第一個無期徒刑不得減刑_無期徒刑就是牢底坐穿嗎?
特邀律師
限制減刑是《刑法》中的一項特別規定,是指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限制減刑并不是不能減刑,而且要在減刑的起始時間、間隔時間和減刑幅度上從嚴掌握。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條,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無期徒刑
勞動改造
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后,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可以減為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
Life imprisonment
是一種嚴厲的刑罰
名稱定義
當一個觸犯了《刑法》的人,被解除刑罰前,小命就攥在司法程序手里,要想重獲新生,只有依法行事。別無它路,有人說:我關系硬,人脈廣,活動幾下就能如愿以償。但這樣的犯罪人有多少呢!所以,別想美事,把五萬元罰金交了,爭取好態度,多減刑,早回家。只要有自由,別說5萬,就是50萬照樣能掙回來;不交罰金,肯定影響減刑,多坐幾年多受罪,等于混吃等死,有啥意思呢?
題主問答:弟弟被判無期,罰金五萬,如果沒有處于罰金,或許已經在“路上”。等于化五萬買了條命,是法律的仁慈和寬容。不交罰金,肯定會得到法律的回報。
無期徒刑是帶附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且改判有期之日才計算刑期,同時把剝奪政治權的附刑改為2年或者3年,附刑是服刑完畢才開始計算。這一路那一步走不好,都要服付出生命的代價。不交罰金說明服刑人不服判,不思過,不悔罪。在無期變有期,附刑改判,服刑年限方面都要受到限制,特別是有繳納罰款的能力而拒不執行者,更會得到嚴厲懲戒的,即然服從判決,就要遵守判決的每一項判罰,不要抱僥幸心理想節約5萬元,很是得不償失。
無期改有期,監獄服刑2-3年就改判了。但必須是認真接受改造,悔罪,改過外加反省深刻。這一切都是執行單位監獄,有一套嚴格的考核標準。
改有期一般20年至25年不等,有特別的重大立功表現,可以直接改判12-15年的有之。改判后二年后又有減刑機會,依此計算,坐監12年至20年正常。如果不交罰金就在20年左右考慮了,這個賬首先要算明白。
服刑人員減刑多少,最終中法說了算。監獄只有提名報減刑的權利,中檢會全程跟蹤監督。不交罰金,該二年報減,或許三年以上,該減二年減一年半,這是法律條款嚴格執行的后果。說嚴重不交罰金,就是不接受判決,對法律有抵觸情緒,能夠多減少坐嗎!因此,無期不交罰金,對減刑是有很大的影響。除非沒有交罰能力,這也必須得到法院和檢方的認定才算數。所以,敢快交清罰款,爭取法律的寬恕。早日獲得自由才是正確的選擇。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一般都是些罪情嚴重,需要與社會隔離的犯罪分子。可是在司法實踐中,無期徒刑跟終身監禁不是一個概念,無期徒刑不是真正的無期,很多犯罪分子認真改造,真心認罪悔罪,符合減刑的法定條件,就可以適用減刑,減為有期徒刑。但是法律有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減刑后實際刑期不能少于13年。
對于,在監獄內變老的犯罪分子,如果遇上國家發布特赦令,符合特赦條件的無期徒刑罪犯,也可以被特赦釋放。2015年8月,國家曾發布特赦令,對四類服刑罪犯實行特赦,其中包括“年滿七十五周歲、身體嚴重殘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分子。
還有保外就醫制度,對于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辦理保外就醫。
沒有通過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特赦等出獄的老罪犯,監獄也會根據其具體情況進行管理,監獄也有醫院,也有劃分為老病殘監區。犯人在監獄內去世分為正常和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一般由監獄紀委及相關部門會同駐監獄檢察機關處理,有非常嚴格的處理程序。犯人正常死亡和社會上的老、病人都是一樣的,一般都是有預料的。在罪犯身體越來越差的時候,這個時候多半都在監獄醫院或者是社會醫院住院,醫院會將罪犯病重告知書一式三份發到該犯所在的監區并要求簽字回執,監區留存一份,同時告知罪犯直系親屬簽字回執。
雖然監獄有醫院有飯吃,但還是告誡大家,監獄生活并不好過!日常生活中,應當敬畏法律與道德。有任何疑惑或者需要法律幫助的地方,關注我們,私信咨詢,有專業的律師為您免費解答疑惑。
隨著一審法官法槌的落下,“瑪莎拉蒂撞寶馬致人死亡”一案,應該是暫告一段了。
死者家屬拿到了賠償,雖然有消息說,死者家屬對本案從犯的緩刑判決不是太滿意,聲言還要上訴,那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力,旁人無權說三道四,但是,一般來說,不管是譚明明也好,還是她的那兩位朋友也好,即便是再來個二審,量刑上也不會有什么變化,雖然他們罪不可恕,畢竟該賠的賠了,也得到了各方家屬的諒解,有從寬量刑的法律依據,想必也就這樣了。
本案中最關鍵的,也是讓法官遲遲不能做出判決的關鍵因素,就是那位還躺在病床上的重傷者,如今,隨著譚明明家屬的賠付款到位,算是給法院,也給社會消除了一個不穩定因素。
都說要執法如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有時候,作為法官確實很難果斷地做出取舍,相信我們的法官是公正的,事實也證明本案的法官不存在任何徇私之嫌,而且,我們也應該相信,在之前的一段時間內,本案的主審法官一定是做了很多很困難的調解工作,他這樣做并非是為了挽救譚明明的生命,他做這些工作的唯一目的應該就是為了醫院的那位重傷者以及重傷者的家屬。
法之大者,不外乎情也。
譚明明家屬的賠付,使亡者的家屬心理上得以慰藉,讓傷者有錢得以繼續醫治,同時客觀上也挽救了譚明明的性命,不得不說本案雖然令人憤慨,結局令人唏噓,但是,某種程度上來說,判決結果勉強還能讓人接受。
至于說譚明明被判無期徒刑后她可以減刑到多少年,現在討論這個還為時尚早,也不合適,逝者家屬的心還在滴血,重傷者還在病床上,他們才是最應該被關注的,他們還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撫平傷痛,甚至,有些家屬一輩子都會活在本次事件所造成的陰影里而不能自拔。
所以,對譚明明本人來說唯有老老實實接受改造一條路,作為她的家屬更不應該因為花錢賠償了,就高調地以為錢可以解決一切,包括譚明明的未來,如果有這種想法,不管是輿論還是法律恐怕都不會允許的。
總之,不管譚明明要坐多少年的牢,將來會減多少年的刑,一切相信法律,法律會給出合理的答案。
無期徒刑雖然從字面上解釋是“沒有期限地被關在監獄里服刑”,即把牢底坐穿,但是大多數被判無期的犯罪分子通常來說都不會真的把牢底坐穿,因為我國法律還規定了減刑制度。
我國刑法規定,被判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如果具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 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 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 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 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 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當然,減刑也有一些限制,不能無限制地減刑。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刑期不能短于13年。被判處死緩并限制減刑的犯罪分子,兩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的,適用減刑實際執行刑期不能短于25年,加上2年考驗期最短要蹲27年大牢;被判處死緩并限制減刑的犯罪分子,兩年期滿后因有重大立功而減為25年有期徒刑的,適用減刑實際執行刑期不能短于20年,加上2年考驗期最短要蹲22年大牢。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項對貪污受賄犯罪的“終生監禁”制度,簡單說來就是不得減刑,讓犯罪分子把牢底坐穿,把牢坐到死。這是一條非常嚴厲的處罰措施,對貪污受賄具有極大的威懾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四款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當前我國已有終身監禁,是指因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而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的刑罰執行措施。注意,終身監禁并非一種新的刑罰,而只是刑罰執行措施。
此外,《刑法》規定,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對被限制減刑的死緩犯罪分子實際執行的刑期的規定:最低服刑時間,如緩期執行期滿后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將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緩期執行期滿后被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將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說,無論如何被限制減刑的死緩犯罪分子都要服滿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因為刑法的價值是多元的,不僅要打擊犯罪,也要保障人權,不僅要制裁罪犯,也要對罪犯進行改造。故服刑減刑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至于是否將“終身監禁”的適用范圍擴大,擴大到何種程度,基于現實情況的復雜性,需要多個層面的立法考量,無法簡單得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