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有_簡易勞動合同適用范圍?
特邀律師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司法機關在案件處理程序上統一適用《勞動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以及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相關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即: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程序是統一的。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司法機關在案件實體處理上,應當首先適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相關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相關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及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相關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
3.各地方在試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制度過程中,也就具體問題制訂了一些地方性規定,司法機關在處理人事爭議時也會參照處理,比如《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天津市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實施辦法》、《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等。
《勞動合同法》第 2 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范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 4 種類型: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 (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而《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僅包括 3 種類型: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梢姡谟萌藛挝坏倪m用范圍上,《勞動合同法》比《勞動法》多了一個“民辦非企業單位”,顯然又比《勞動法》前進了一步。因此,不管是國家機關還是事業單位,不管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還是以非營利為目的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只要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當簽定勞動合同。而只要簽定勞動合同,都要依照《勞動合同法》執行。《勞動合同法》第二條對其適用范圍所做的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由此可見,一部法律都有自己的適用范圍,我們只有在這個范圍內,才能適用該法解決相關問題。
相關知識: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無效情形的規定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法是保障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也是解決勞動糾紛和勞動爭議的一個重要法律依據。但實踐中對適用勞動合同法是有條件的,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A. 外商投資企業
B. 個人獨資企業
C. 會計師事務所
D. 民辦非企業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范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4種類型:
(1)中國境內的企業;(2)個體經濟組織;(3)民辦非企業單位;(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教師現在也實行的是編制內聘用合同制。在我們國家,所有的雇傭關系和被雇傭關系規范的話,都要簽訂《勞動合同》,那么都要適用于《勞動合同法》的。但是很多用人單位沒有正規的雇傭關系,他一般就不會和你簽勞動合同的。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要意味著給員工買保險,買社保等一系列的福利制度。
一方面企業承擔不起,他就不愿意簽勞動合同。另一方面要規避法律責任,所以他又不愿意簽。但是我們不用擔心,我們在利益受損的情況下,依舊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還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教師當然是用于《勞動合同法》,而且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來走的。因為你和單位是簽訂了聘用書,聘用書就是勞動合同。私立學校一般簽訂聘用合同。公立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這都是使用《勞動合同法》調。有什么利益損害可以主張申請賠償。
謝邀!我非專業人士,這個具體勞動合同法條款我不懂,從理性角度來說,應該是適用的。無論是正式工合同工還是臨時工,都應該是受法律保護的。具體條款請咨詢專業人士。謝謝!
領取營業執照執照的個體所聘用的員工是適用勞動合同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