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的法定監護人_殘疾人的監護人有補貼嗎?
特邀律師
特困人員是生活緊張艱難,身體正常完好,只能在經濟方面給于救濟生活給于幫扶。殘疾指身體缺限智力缺限,屬于重型生活不便,政府重點照顧這類人。特困和殘疾是二碼事區別對待。
殘疾人的監護人不能有補貼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相關概念的解釋。所謂“無人照顧的傻子”這種說法,有點粗魯了。傻子者,智力殘疾人也。無人照顧的智力殘疾人,就是無扶養人或贍養人的智力殘疾人,即單身智力殘疾人。所謂的“城鄉特困救助”,應該是指特困人員供養,也就是原來的五保戶。
其次,一般情況下重度殘疾人的處理。按照現行政策,所有殘疾人都應該辦理殘疾人證,確定殘疾等級,然后才能按照殘疾程度和家庭的具體情況,確定是納入低保還是納入持困人員供養。
一般情況下,對于有家庭其他成員的重度殘疾人,應該將全家人納入低保范圍。如果家庭收入較好,可以將重度殘疾人本人以單人戶方式納入低保。
如果屬于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扶養、贍養人的重度殘疾人,可以考慮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范圍。屬于單身重度殘疾人,還必須考慮到年齡問題。一般的處理是:年齡未達到60周歲,納入低保范圍;達到60周歲,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
再次,單身的重度智力殘疾人的特殊性。就智力殘疾來說,大多數地方政府將智力殘疾一、二級列入到重度殘疾人范圍,也有些地方政府擴大范圍,將智力殘疾三級也列入重度殘疾人范圍。擴大范圍肯定有利于更好地解決重度殘疾人的生活困難。
在將單身重度殘疾人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時,有個特殊規定:屬于精神殘疾、智力殘疾的重度殘疾人,不受是否達到60周歲這個條件的限制。因為患病,他們神志不清或智力低下,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本質與一個孩子沒有什么區別。但也要明確:沒有達到重度殘疾人等級的單身智力殘疾人,一般不能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
這里簡單地概括一下。對于本人單身無他人照顧的智力殘疾人來說,殘疾等級是關鍵條件。如果殘疾等級屬于當地政府規定的重度殘疾人范圍,應該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如果屬于中度智力殘疾人范圍,以納入低保范圍為宜;如果屬于輕度殘疾人范圍,是否納入低保可按本人具體情況決定,沒有一定之規。
最后,強調一下監護人的問題。單身智力殘疾人應該有監護人,一般由其親屬擔任,無親屬者可由鄰居擔任,或者由村委會(社區)指定監護人。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否則,一旦出事就無法處理。
- 作為一名民政工作人員,很榮幸能回答你的問題。特困人員分為分散供養(親屬做監護人)和集中供養(養老院等機構供養)兩類,特困供養對象可以自行選擇供養形式。二者的相似之處和不同之處如下:
- 一、二者的共同之處:特困供養的基本生活標準一樣,目前云南省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指導標準統一提高到832元/人·月,經濟條件好的地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以前,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的補助資金是不一樣的,一般集中供養的更高,可能是分散供養的兩倍。
- 二、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的區別:
- 1.護理補貼金額有區別:從云南省標準來看,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151元/人·月,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88元/人·月,具備生活自理能力50元/人·月。集中供養人員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835元/人·月,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418元/人·月,具備生活自理能力251元/人·月。
- 2.二者的生活場所有區別:分散供養居住在特困供養人員本人的房子或者監護人房子中,生活自理或者由監護人負責,生活相對自由;集中供養則居住在固定的養老院等機構,必須服從機構管理,遵守機構規章制度,機構負責供養人員的衣食住行醫等基本生活。這也導致了下面一個區別。
- 3.特困供養基本生活補貼、護理補貼發放對象不一樣:集中供養的基本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直接發放給集中供養的機構,用于集中供養人員的飲食、醫療、水電費等生活開支,如廚師工資、護理人員工資、管理人員工資等;而分散供養人員的基本生活補貼發放至特困供養人員本人賬戶,估計補貼則發放給特困供養人員的監護人。
- 以上答復,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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