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非常明確違約金_出租方違約,合同違約金明確約定,地方法院不支持怎么回事?
特邀律師
你說的這個問題是應該是兩個法律關系,一是原房東與租賃公司,二是租賃公司與承租人。即出租方-承租方-次承租方。如果要求出租方承擔賠償責任,承租方與次承租方的合同很重要,這個合同還不能與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間的合同相沖突。既然已經進行了審理,雙方的證據都提交了,可以查閱一下相關合同的約定。
守約方當然可以主張,但違約金不能太高。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一)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二)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其實關于違約金的問題,很多當事人可能都存在一定的誤區。認為合同當中一旦約定違約金,不管約定了多少,都應當按照合同進行賠償,所以很多人認為,給合同約定非常高的違約金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就可以約束對方一定要履行合同,而一旦對方不履行合同認為自己就可以得到一大部分賠償款,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因為我們國家的違約金目前還是以補償性為主,即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應當以當事人的實際損失為限。如果過分高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法院是有權進行調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根據上述法條,當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時,違約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如果違約方不知道上述規定的的,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法官或者仲裁員可以釋明違約方可以做這樣的請求。
至于這里面到底什么情況下屬于過分高于實際損失,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一方的違約金超過另一方實際損失30%的,就是屬于過分高于。法院可以在這個幅度內進行適當調整。所以,違約金過高也不代表就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而是需要以雙方的實際損失以及結合違約方的過錯程度來綜合進行判定。所以違約一方也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守約方也不要覺得自己可以占大便宜。一切都應當在公平的基礎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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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的陳述中,可能你是應屆畢業生,學校給學生只有一份就業協議。如果你簽訂了單位,需要把就業協議返到學校備案。這時單位用違約金卡你,否則學校不重新給你一份就業協議。
如果你是碰到這種情況,你可以找同屆的同學,有的同學考研考博不就業,你可以管同學再要一份就業協議。
我們畢業時有的同學就是向考研考博不就業的同學要了一份就業協議,這樣先簽訂的就業協議不提交給學校。
手里還有一份就業協議還可以選擇。
如果你不是應屆生,你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約定高額違約金,你不用擔心,如果單位和你約定服務期,并且單位為你培訓支付費用的話,你需要按照服務期剩余期間支付給單位部分沒有折抵的培訓費。
高額違約金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