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后駕駛證狀態違法未處理_醉駕駕駛證顯示違法未處理?
特邀律師
這種情況,你只能盡快去交警隊進行處理了,該拘留拘留,罰款,而且A照要被降級到B照的。
這個應該是不能處理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中明確規定:
1、飲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醉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證注銷后,你就是無證人員,當然不能處理以前的套牌問題,如果你的套牌處罰信息在駕駛證注銷前就已經扣過分處理了,只是沒有去繳納罰款,哪應該不受影響。注銷駕照后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
- 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需要吊銷駕駛證和有可能被刑事起訴),駕駛證已被鎖定無法補辦,請及時咨詢處理結果。
- 吊銷駕駛證一般以裁決之日(出具處罰決定書、相關通知書)起計算,在這之前駕駛證只是鎖定為違法未處理或事故未處理狀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違法行為人接受處理或者聽證程序結束之日起七日內作出處罰決定,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應當在人民法院判決后及時作出處罰決定。如果案件拖到兩年后法院才判決,那么執行吊銷駕駛證也會相應推遲到兩年后。
醉酒駕駛除了罰款,拘役等處罰,還要扣12分,且直接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所以已經不能使用。如果駕駛人是飲酒后駕駛,罰款1000到2000,拘留15天,扣12分,那么駕駛人應當到車輛管理所參加學習,然后考理論知識,合格后記分予以清除,暫扣到期后予以發還駕駛證(或者恢復駕駛證狀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 》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