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黑名單能消嗎_進了稅務黑名單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一般列入黑名單的人,是不會自動消除的,即使換護照也沒用。除非菲律賓國家海關系統崩潰重建,這個可能性應該比較小吧。如果仍持有原護照或換了一本護照入境,還是會被遣返的。
一般被拒都是因為英文不好還聲稱是過來自助旅游,特別是一個人過海關,還有就是壓根聽不懂海關在說什么,沒辦法做應答,這種情況遣返后一般都加入了入境黑名單,解決辦法就是花錢消掉黑名單,重新保關過來,保關業務只有在沒被詢問前有效,所以不放心的話就提前預定吧。
創業失敗,或者破產,肯定已經是資不抵債了,那就要看怎么收拾殘局,或者怎么破了,是直接限制如老賴,家破產亡,還是破產保護,讓其資可抵債,也就是說,是養肥了再說,還是直接殺雞取卵?當然,就像游戲規則,要定好規定,只允許翻身農奴把歌唱,但是不給轉移資產,必須賺錢還錢!相信大部分創業失敗的人還是愿意還錢的,不能因為少部分不負責任的人就因噎廢食,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這種情況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網監部門申請消除,你可以到當地派出所或者直接打110說明情況,詢問一下網監部門的電話和地址,問清楚再去免得找不到地方。
被執行人因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或是違反限制消費令的等,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予以公示,并向征信機構通報,并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以達到被執行人的失信懲戒。
實踐中,只要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債務,法院基本都會主動依職權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畢竟這是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中,為數不多且有效的執行措施。
但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并非沒有期限,法律也明確規定公示期限。
根據《最高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這是法院在2017年作出的新規定,以前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沒有期限限制,新規增加了期限規定。所以一般來說,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未兩年。
為什么設置失信期限?
法院是考慮到,如果不規定納入失信期限,不利于激勵失信被執行人糾正失信行為,使公布失信名單制度“以懲促信”的作用難以有效發揮。
目前不叫黑名單,由于逾期未申報,會將稅務登記轉為非正常戶,然后轉為稅務登記證失效戶。截至目前,稅務黑名單對個人沒有特別大的影響。但是要認識一點,北京已經實現了稅務和工商的信息共享,稅務失效后會使得你工商進入了黑名單。這樣將來你就不能做法人了,然后可能計入信用記錄,對于你的信貸尤其是出國簽證可能就有影響了。可以注銷,免得我國信用體系建立以后,產生其他的麻煩。
謝謝邀請。
首先我們需要明白何為老賴,老賴即不按照法院的判決履行還款責任的才稱之為老賴,你方既然按時還款的情況下,就不存在老賴的說法。
如果你方一次性還款能力較差的話,可以和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分期支付款項,據此也可以將自己從失信人名單中取消。
最后需要提醒你,在案判決書履行自己的責任后記得及時向實際的欠款人追索你方作為擔保人已經承擔的款項,以此才能最大程度上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一年 怎么取消黑名單: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