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一下你知道的法律常識吧_借款有哪些法律常識?
特邀律師
1.集資詐騙罪騙錢,傳銷犯罪不僅騙錢,還洗腦,而且還鼓勵人傳人,騙家人朋友,但是,傳銷犯罪的最高刑是十五年,集資詐騙罪的最高刑卻是無期,以前集資詐騙還有死刑(后來廢除該罪的死刑)。
2.傳銷和直銷是兩碼事,直銷是廠家直接把產品賣給消費者,沒有中間商賺差價;傳銷,是傳遞式銷售,銷售員分了幾十個層級,到消費者手里時,早就被中間商賺了好幾層差價了;但是,國內很多直銷持牌公司和保險公司,都會采用類似傳銷的方式激勵團隊,所以,很多時候,他們成了一碼事。
3.所有的傳銷都是違法的,工商局都能管,但并不是所有的傳銷都是犯罪;如果是以銷售真實的商品為目的的傳銷活動,僅僅是行政違法,不是犯罪,所以,很多廣西的“資本運作”是傳銷犯罪,要坐牢,而很多賣洗發水的傳銷團隊,僅僅接受工商處罰。
4.很多商業代理、加盟制度、分銷制度等等也是層級式的金字塔機構,但他們不是傳銷,因為他們僅僅是銷售的層級化,相互間是一錘子買賣,酬勞不會層級性的傳遞,通俗的說,就是上級代理只負責給下級代理供貨,收取供貨款,不會從下級和下下級代理的銷售額中拿到分成。
5.朋友熟人間借錢時合法的,因為這是“先認人,再認錢”,但是如果公開向很多不認識的人借錢,先認錢,后認人甚至不認人,那就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6.如果是對很多人不是借錢,而是說,幫他們理財,但是不保證收益,那就不會構成非法吸存或集資詐騙罪,因為構成這兩個罪名,必須承諾保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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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會學一些普法知識。
1.抵押權登記生效,拿著別人的房產證一點用都沒有。
2.訴訟時效,訴訟時效,訴訟時效!記住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一定不要忘了主張權利并且以書面形式發出。
3.自然人借款是實踐合同,沒有支付借款的證明等于未生效,所以一定要銀行轉賬,現金支付還數額很大的就等著血本無歸吧。
4.這一點與法律無關,關系再好,借款數額比較大的時候也得要個抵押或者質押,很多人不是不想還,而是還不上。
5.合同寫明白簽訂生效,部分案例中存在“簽字蓋章生效”的約定,結果因為法定代表人沒簽字導致合同未生效。
6.商品房預售或者銷售都必須有許可,預售合同與銷售合同需要網簽,不能網簽的全是騙子!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以所持股份為限承擔責任,別擔心公司債務轉嫁到個人身上。
8.消費者可以主張向商品生產者或銷售者主張侵權責任,沒必要必須找到生產者。
9.租賃合同寫明白租賃期限,否則出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0.夫妻共有財產……
11.繼承人承擔被繼承人債務以繼承所得財產為限,父債子償沒錯,但別想全部讓兒子承擔。
12.非法律規定,但是重要的事落在紙面上并且雙方簽字,口頭都是扯淡。
13.勞動爭議仲裁前置,不允許直接向法院起訴。
《法律在身邊》自序
陳維國,男,漢族,1952年7月15日生于遼寧省大連市,原籍山東省萊陽縣穴坊鄉蘆山村。1965年畢業于大連臺小學并考入大連三十一中學,一年后的1966年便因文革而廢學。1968年10月下鄉到遼寧省寬甸縣楊木川公社為知青,1969年12月轉到吉林省集安縣財源公社仍為知青。1970年12月招工到集安水泥廠做工人。1973年12月調到通化衛生學校先做炊事員,后任管理員。1977年2月入東北師范大學政治系學習。1980年1月到集安師范學校任教,后轉入通化師范學校分院任教至高級講師(副高)時退休。1986年開始實習律師,1991年取得律師資格,1993年兼職律師,2002年從學校提前退休專職于律師。先后在吉林通興律師事務所、吉林享和律師事務所從業律師至今。
陳維國律師從事師范教育期間,在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育方面卓有建樹,長期從事心理咨詢和教育研究,在國內各類雜志上發表論文數十篇,曾經入選聯合國兒童基金在中國召開的世界幼兒教育大會并在會議上發表科研論文。1991年到2001年連續十年被評為吉林省通化市優秀教師,1995年獲得曾憲梓師范教師三等獎。
陳維國律師在房地產、刑事、行政、醫療、民商法律涉獵業務較廣,從業律師以來,以辦案質量為第一要務,重證據,研法理,堅持正義,恪守真理,代理了若干精典案件。同時在非訴訟領域也建樹頗多,擔任多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其中有兩家企事業單位連續擔任法律顧問長達23年,創下他人無法超越的記錄。近年來,陳維國律師寫了大量的律師業務研究文章和文學作品,在網絡上發表后,獲得極好的社會反響。
陳維國律師涉足律師職業三十載,經歷案件數千。其所經歷的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個故事,都交織著人們對法律的理解或不理解。
多年來,陳維國律師認為國家投資甚巨的普法教育模式多流于形式。枯燥宣講法條,如同嚼蠟。浪費若干資源,沒有效果。為此,陳維國律師思考能否創立一種文學普法模式,把法律知識變成故事,讓人們既能品味故事的趣味,又可以了解某一法律知識。于是,陳維國律師把自己代理過的精典案例和熟悉的案例改編成三部集合體小說。第一部《婚姻紀事》,主要涉及《婚姻法》、《繼承法》、《婦女兒童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知識。第二部《與法同行身邊事》,主要涉及民商法律和行政訴訟方面的知識。第三部是《刑事法律在身邊》,主要通過具體的刑事案件,闡述相關的刑事法律知識。這些故事雖然大都是真實案例,但人物和情節已與原型不同,以防侵權。
此書中的每一個故事中都或有律師的辦案技巧,或有法官的審理思維,或有證據的分析,或有法理的研究和法律的適用,或有具體案例中的學科知識等等。陳維國律師編撰此書的目的是希望開拓一個新的普法教育模式,同時希望通過此書將自己的辦案經驗進行系統總結,以對青年律師有所啟迪。
此書結稿的時候,正值陳維國律師65周歲。2017年7月15日陳維國律師公開宣布退山。此后,除對未完業務收尾、對顧問單位業務進行處理以外,余生將以與青年律師業務交流為主,訴訟業務也只能偶爾為之。此書出版,也算是人生的一個驛站吧。
人生無頂峰,適時把身停。余生育后輩,更有夕陽紅。
生活中,往往出現一些鄰里糾紛。諸如:邊界爭端,孩孑斗歐,等籌!從而使“遠親不如近鄰”的伩念貶為“老死不相往來”的局面。面對如此,鄰里間應奔著互諒互讓的包客態度,并持有“讓人一尺有何妨”的理念,化干戈為玉帛,重修鄰里關系!
消費購物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
家長里短有《民法通則》、《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
出行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食有《食品衛生法》,住有《物權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投資經營有《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
上學有《義務教育法》;工作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總之,衣食住行,法律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體現,以上我所提到的還只是法律層面的規定,如果提到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等廣義上的法律則更多了。
1.只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有組織強制拆除建筑物的權力,其他行政機關只能通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拆除。
2.不要勸酒。勸酒后被勸酒人發生人身傷亡,勸酒人承擔民事責任。
3.一定要分清訂金和定金。定金受擔保法約束,主合同成立前,給付定金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沒有雙倍返還。
4.房產證有你的名字,離婚未必是你的.
5.請記住,無論任何時刻任何情況,遭遇家暴,立即報警。報警并不一定是找回公道警示施暴者,而是通過出警記錄以及筆錄留下證據。一是警告施暴者已經留檔請管好自己的手腳。二是不得已走到離婚這一步留有余地占據主動。如果有明顯傷痕,記得拍照并驗傷。有時一個巴掌就可以造成軟組織損傷,輕微傷喔。
6.當你收到律師函,別擔心,不用怕,看完就行。涉及的爭議部分可以咨詢你的律師。律師函的小名叫合法恐嚇信。
7.銀行是可以破產的,所以有錢的情況下買點兒投資金條未嘗不可。
8.信用卡不需要設置密碼。只需要簽名即可。當被盜刷時,由商家承擔主要責任。因為商家有義務審核簽名。但是實踐中大部分收銀員根本不看簽名。如果設置了密碼被盜刷個人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因為有保管好密碼的義務。
9.離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答: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10.我們下載電子書電影美劇,經常會有【供網友交流,24小時內刪除】,只要你不拿去傳播不營利營利就不違法。
11.最高法院14年時已明確“自帶酒水”、“最低消費”屬霸王條款,消費者可向消協投訴或請求人民法院確認 “霸王條款”無效。
12.出軌不會導致凈身出戶
按法律上來說只有已婚人士與除伴侶以外的異性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才有違《婚姻法》,而約泡、嫖娼、調情、曖昧這種在《婚姻法》中未有處罰依據。所以要保護自己,還是盡量拿到對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證據
13.罰款一般不得當場收取,只能由違法行為人前往指定地點繳納。但是20元以下罰款或者治安處罰50元以下且當事人無異議情況下可以當場收繳。當場收繳的必須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罰款收據,否則可以直接拒絕接受罰款。
14..4S店試乘中發生事故造成試乘人員人身損害的,由試乘服務提供者承擔責任,但是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責任。
15.買房后,房產證應該多長時間辦下來?
在合同沒有約定購房人取得房產證期限的情況下,購買期房的購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購買現房的購房人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賣人的原因,未能取得房產證,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2016已改不動產登記)
簡單說一下吧。
1.借款要寫借條,而不是收條或者欠條。寫借條表明雙方之間是借貸關系,寫別的那雙方之間可能是別的法律關系,比如買賣、贈予等等,會給訴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個人之間借款如果不約定利息,那么就是無息的。
3.借款寫了還款日期的,要注意訴訟時效,現在是3年,也就是還款期限到了后3年的時間內必須進行催收或者起訴,否則對方提出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及不支持了。
4.借款最好是轉賬,通過銀行,這樣有打款的證據,防止對方說沒有收到借款。給現金,如果數額較大,又沒有證據證明,很容易不被支持。所以大額借款盡量不要現金給。
5.借款利息不能一開始就扣掉,那樣不被認可,剩下的給的實際錢數才算本金。
6.利息約定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無效,對方給了還可以要回去。高于百分之二十四的部分,還了就還了,對方不能要回去,但是不還打官司也不能要回去。百分之二十四以下沒問題,法院都會支持。高利貸也就最多支持到百分之三十六。
7.如果借款沒有借條的,通過銀行的轉賬憑證也可以起訴對方,對方無法說明是什么錢的,就要償還。當然最好有點錄音、聊天記錄什么的佐證。
8.如果還了一部分,打收條或者改借條時一定寫清楚語句,不要出現模棱兩可的語句。
9.高息離譜的借款很可能涉及非法集資犯罪,把錢給了對方可能就打了水漂了。因為一進去,要債的人多了,可能根本沒錢還款。
10.總之,借款就寫清楚是借款,有借條,有打款記錄,一般是沒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