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需要向你科普法律知識_老百姓需要懂法律嗎?為什么?
特邀律師
當然,一個人在生活中肯定是要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要不然輕則違法,重則犯罪。當然如果你出國旅游前,也建議了解一下當地的法律規定。
你好,感謝你的邀請,我覺得這件事,你應該問創作學院的人,而不是問我
別人一知半解,你就全明白嗎?問一個問題如實回答:你何年何月何日何時死?做人不要瞧不起別人,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先看看自己值幾分錢?你有能耐,怎么國家名人榜上沒你?你也就是個Q。之所以能活著,借好人光了,如若你自己,定餓死無疑。頭條是大眾平臺,并不是專為專家學者所設,之所以上頭條,互相學習,尋找開心快樂,互相包容。貶低別人,抬高自己,有意思嗎?
1.集資詐騙罪騙錢,傳銷犯罪不僅騙錢,還洗腦,而且還鼓勵人傳人,騙家人朋友,但是,傳銷犯罪的最高刑是十五年,集資詐騙罪的最高刑卻是無期,以前集資詐騙還有死刑(后來廢除該罪的死刑)。
2.傳銷和直銷是兩碼事,直銷是廠家直接把產品賣給消費者,沒有中間商賺差價;傳銷,是傳遞式銷售,銷售員分了幾十個層級,到消費者手里時,早就被中間商賺了好幾層差價了;但是,國內很多直銷持牌公司和保險公司,都會采用類似傳銷的方式激勵團隊,所以,很多時候,他們成了一碼事。
3.所有的傳銷都是違法的,工商局都能管,但并不是所有的傳銷都是犯罪;如果是以銷售真實的商品為目的的傳銷活動,僅僅是行政違法,不是犯罪,所以,很多廣西的“資本運作”是傳銷犯罪,要坐牢,而很多賣洗發水的傳銷團隊,僅僅接受工商處罰。
4.很多商業代理、加盟制度、分銷制度等等也是層級式的金字塔機構,但他們不是傳銷,因為他們僅僅是銷售的層級化,相互間是一錘子買賣,酬勞不會層級性的傳遞,通俗的說,就是上級代理只負責給下級代理供貨,收取供貨款,不會從下級和下下級代理的銷售額中拿到分成。
5.朋友熟人間借錢時合法的,因為這是“先認人,再認錢”,但是如果公開向很多不認識的人借錢,先認錢,后認人甚至不認人,那就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6.如果是對很多人不是借錢,而是說,幫他們理財,但是不保證收益,那就不會構成非法吸存或集資詐騙罪,因為構成這兩個罪名,必須承諾保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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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危險的信號!應該加強教育,學校要加一課法制課為好,家長要與孩子多教育法制方面的教育,樹不整不成材,人不育不成人。不要讓孩子太任性了,中國有句古話,棒下出孝子,嚴師出高徒,,,,,,
對于非專業人士而言切記不能把學習法律知識作為目標,更不能在掌握一些法律知識基礎上有了掌握法律技能的錯覺,好比普通人無論學習多少醫學知識都不能為自己看病。學習法律知識或常識的意義在于形成法律意識,在任何時候都有從法律角度分析問題的意識,同時能夠及時有效的尋求專業人士提供幫助。
法律知識太過龐雜,專業化越來越明顯,專業人士也僅在自己熟悉的領域內執業。對于非專業人士可以從兩個角度學習,感興趣的和有用的。有用的也分兩大塊,第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識,例如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事關每個家庭財富管理的房產,理財類法律知識,有關個人生活的婚姻繼承類法律知識。第二是與個人職業發展相關的,例如從事企業管理的應當了解一些刑法知識,特別是有關經濟犯罪的。了解一些合同法知識,對于從事業務往來保護自己一方利益會有幫助。自己經營企業的還應該了解一些公司法知識,正確理解自己股東身份和公司之間關系,正確處理股東之間關系。了解一些企業融資知識,知道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的異同,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了解國內外資本市場的規則,對于自己的企業和業務是否具備上市融資條件有個大概的判斷。
沒有執法資格的人辦案,程序嚴重違法,辦理的又是冤假錯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又不進行釋法說明的情況下進行定罪,市中院,省高院兩次發回再審都是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再審的,沒有補充任何證據,進行的是重復起訴,并且在同一事實的事上,又做的是一罪二罰,并且是判兩年,非得讓服刑三年多,在全國有誰聽說和遇到過這種罕見之事,事情己過去幾年了,至今沒有任何單位給個公平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