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法律_什么是7日無理由退換權?
特邀律師
網購商品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消法規定的制度,也是最低的要求,企業自定的標準可以高于法定標準。但是一旦超過七天或者超過企業規定的天數,則不能適用無理由退貨制度,這是法律規定,當然也僅僅限于無理由退貨。而對于產品本身有質量問題的,商家本身就構成違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不受這個時間限制。另外,如果三包法有規定的,比如手機、電腦,或者對于法律沒有規定三包而企業自己承諾提供三包服務的產品,只要出現法律或者企業規定的故障,可以要求商家履行三包義務,一般是在七天內退貨,十四天內換貨,或者連續修理幾次沒修好可要求換貨或者退貨。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先亮結論,這種情況消費者是沒有權利退貨的。消法7天無理由退貨的表述是針對網購等行為的,并不適用于線下購物。消費者在線下購買購買產品,與商家形成的是買賣合同關系,是合同法調節的范圍。買錯牌子什么的理由不是法定的退貨退款理由。當然,商家同意退貨那是雙方達成的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
實體店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法律規定和依據 所以除非你們協商一致同意退貨,否則實有任何質量問題、不存在欺詐的情況下,沒有退貨的義務。
至于說溝通可以解決很多問題,這個我說法我認可,但并非你所有的主張和要求,對方都要接受的,這才是溝通,而不是把自己的想法強加于人,要求對方必須接受。至于實體店和天貓淘寶的區別,至少實體店是要有房租的,要有導購隨時恭候的,而不像線上服務,隨便在天涯海角,可以在自己家節省房租,也可以動員七大姑八大姨的當客服。所以,實體店的價格和線上的價格有區別是正常的。更何況實體店你可以試用可以比較,而在線上你只能買了以后收到才能試用的。這也是為什么線上交易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而實體店法律沒有規定的原因。記得以往購買商品,除非質量問題,一經售出概不退貨。2014年3月15日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賦予了網絡購物的消費者七日無理由退貨權,更好的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新消法規定了七日無理由退貨除外商品;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有約定的除外;七日無理由退貨前提是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新消法又規定了商家拒絕七日無理由退貨需承擔法律責任。
網購商品已失去直觀的檢查和試用機會,某些商品也只有拆封后,才能獲知其具體性能。2015年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九條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不得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又明確規定,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是保護消費者的基本權益,故意拒絕或拖延退貨的商家最高可受50萬元的處罰。《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對如何退貨退款作了限定。2017年3月15日即將實施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細化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明確了不適用退貨的商品范圍、經消費者確認不可以適用的商品范圍和商品完好的標準、不完好的標準以及相關退貨程序等,并對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本辦法規定,作出了明確的處罰細則。《暫行辦法》附則規定,經營者采用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依照本法執行。
微商是否可以適用《暫行辦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微商依法登記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則適用本法;如微商不是真正的經營者,不具備真正的經營資格,僅僅是熟人之間出于信任購物,則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制度。若發生爭議,消費者可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作為消費者應及時收集證據(如網絡截圖、發票等),當權益受損,在發生爭議后2年內向消費者協會、行政機關投訴或申訴。
2014年開始實施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針對以網絡購物等新型消費方式,設立了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加大了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網絡購物消費者七日無理由退貨權利,實質上是一種消費者單方解除合同的后悔權,其目的是為了解決網絡購物中的誤購問題,讓消費者有更好的消費體驗。《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體現了通過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進而落實消費者后悔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