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否可以退還_購房定金能退嗎?
特邀律師
我首先幫你搞清“定金”與“訂金”概念的區別。定金是確定的,訂金僅是意向金;兩者最大的區別是定金交了后,買家不能申請退回,賣家不能履行的話要雙倍返回;訂金則沒有這個約束,買家可以要求退回,賣家不能履行只需退回訂金即可。所以,你要拿出單據來看一下上面寫的到底是什么專家提醒消費者莫把定金當訂金專家目前提醒費者,購買商品房一定要注意“定金”與“訂金”的不同,莫把“定金”當“訂金”。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前,一定要看清交納的款項究竟是“定金”還是“訂金”。對于“定金”,依據《合同法》相關條文規定,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經營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至于“訂金”,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可視為“預付款”,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經營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要求經營者退款。
購房交定金就是為了防止你事后因為各種原因退房,所以這個定金在交的時候,售樓部一般會提前告知關于定金退或者不退的情況!你既然交了定金說明你對這個房子是滿意的,事后再說不滿意要退房這個肯定是不會給你退的。但是有些客戶會因為定金不退,到售樓部找各種理由去詆毀這個樓盤什么的,這個對于樓盤來說是很無奈的事情!所以一般樓盤都會選擇息事寧人……當然這個只是個別的情況,還是建議買房交定金要謹慎,在這個法律年代還是要依法辦事的!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望批評指正,謝謝邀請!
謝謝邀請,本人有別于專業人員的解答,不可能細致詳盡,只是個人見解,如有不對請多多包涵。雙方有一致意向后才可能簽訂合同,需方有誠意表現才能下付定金的,如需方反悔這個錢也是要不回來的,因為合同本身就含有這些細節條約。
你是交新車的話你個人原因無故不買一般4s店不會退,或者就退一部分給你還要各種溝通很麻煩,還有個辦法就是如果你是貸款購買的話可以 以貸款過不了(怎么操作過不了這個你有很多辦法比如電審故意說錯,材料不提供全等等)無法購買這種情況可以全款退給你。因為貸款過不了沒有購買能力。
如果買二手車除非熟人介紹的不然很難退了,如果只是定金協議還可以溝通下退一部分。貸款可以用上面的辦法。
一般來說,房屋認購書也稱之為購房意向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正式銷售前,與有意向其購買房屋的購房者簽定的書面協議,是目前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屋買賣中的習慣做法,而因此產生的關于房屋認購書問題也是不少。開發商為了能夠順利簽訂購房合同,都會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購房定金,以此來約束購房者。但是,很多購房者在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時,卻發現合同內容對自己極其不利,這時,簽了房屋認購書就必須得買房嗎?如果簽訂認購書后不買房了定金可以退嗎?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中所約定的購房定金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由于購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的,那么開發商就無需退還定金。因此,購房者在簽訂了房屋認購書后并不是必須得買房,但是如果不買房,那么購房定金也不會退還。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購房者:購買房屋時最好不要簽訂房屋認購書,而直接簽訂購房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擔保法》第 89 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根據“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買受人”的規定
看看對方有沒有過錯,對方沒有過錯,不好維權
1、現在退,最好;沒有預售證是不能銷售房屋的,并且你們簽的是購房協議,這是違規操作,理在你這;怎么說,你都能要回來;
2、等開發商拿到預售證就不會再認賬了。再要就比較困難了。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定金是一定要不回來了。
不論是買新房還是二手房,購房者一旦鎖定房源,以下定金的方式確認,而賣方也如數收取了定金。并給買方開予了收據,就表示買賣雙方要遵守各自的行為準則了。
事后,任意一方違約不買或者不賣,都要以收取定金數額的雙倍賠償給對方。
問題中的“定金”,是一定要不回來了。就字面而論,通俗的講,就是板上釘釘,不能反悔,不想買了,就是違約了,定金理所當然被賣方“沒收”,當成違約金作為賠償金額。
在買賣房產交易的過程之中,買方在支付定金時,只要做到以下幾點,都有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第一:買家鎖定自己喜歡的房源,對樓層、朝向、成交金額三思而后行。反悔琢磨,是否符合自己的條件。切記將就。
第二:面簽買賣合同時,認真閱讀合同中的條款。必要時,增加補充協議。
第三:關于“定金”或者“訂金”之間的區別。寫在前面的“定金”二字,是一定退還不了。后者的“訂金”是可以在買賣雙方面簽合同時,有不同分歧,達不成買賣協議,房產交易無法完成,可以如數退還。不存在誰賠償誰。
因此,購房者在支付第一筆買房款時,一定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