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被質疑怎么辦_父親有遺囑兄弟不認可,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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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提供信息很少,只能從大的方面分析一下。
兄弟不認可遺囑無非就是對財產處置不認可,如果遺囑有效,直接憑借遺囑處置即可,兄弟不認可可以去起訴。但是一定要保證遺囑有效符合法律規定,常見情況:
1、遺囑內容和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如出具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緊急情況下的口頭遺囑等,內容必須清楚明白,無涂改篡寫等。有見證人或者公證的遺囑更加保險。
2、父親立遺囑時需要有民事行為能力
簡單說,立遺囑時頭腦清楚,表達無誤,書寫或者簽字沒有問題。當然,如果有見證人或者視頻錄像就更好了。
3、避免出現多份遺囑
若父親留下多份遺囑,且內容不一致,恐怕有爭議且影響遺囑效力。如果留有題主手頭一份,不會存在效力風險。
4、兄弟不認可需要承擔證明責任
如果兄弟對父親的民事行為能力提出異議、意思表示受限制提出異議,或者提出遺囑系篡改,提出此主張必須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比如提供立遺囑人患有相應疾病的醫學證明等。
如果是自書遺囑,那可以申請法院認定遺囑的真實有效,字跡可以作堅定的,只需要找到立遺囑人生前在各種文件中真實的筆跡,進行比對,申請司法鑒定即可
您好!兒女是否確認自書遺囑,跟自書遺囑的效力有關,換句話說,遺囑是否有效。
根據題主提的問題,應該是其他非遺囑受益人對遺囑有質疑。簡單說一下:
1. 遺囑的訂立前提是訂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簡單理解,就是訂立人在遺囑訂立期間是不是頭腦清楚,精神正常,思維意識清晰。一般舉證證明是訂立人在訂立期間是不是有醫院或者精神鑒定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是否有服用精神類藥物的證明等。
2. 是不是訂立人自己的意愿。有無證明說明訂立人受到脅迫。
3. 訂立人寫入遺囑的財產是不是完全屬于個人合法財產。
以上三個條件是有效性的基本判斷。沒問題的情況下,再看遺囑本身:
4. 內容形式是否合法。(1)自書遺囑顧名思義,就是全文由自己一個人全文書寫,自己簽名,寫日期,最好按手印。遺囑中不能出現任何其他人的筆跡字樣。(2)寫的是否清晰唯一,例如,人寫的是否具體,包括與本人關系、姓名、身份證號碼;財產是否準確,例如房子是否具體、跟房本是否完全一致;分配方式是否清楚,例如,由誰繼承多少。
以上四點是判斷自書遺囑有效性的幾個關鍵條件。供參考。
父母生前立有遺囑,房產歸一個子女所有。父母去世后,其他子女不同意遺囑繼承人繼承的,遺囑繼承人可以起訴父母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要求繼承父母遺留房屋。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所持遺囑有效的,判決房屋歸遺囑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可以持法院判決書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所持遺囑無效的或者部分無效的根據案情決定房屋歸屬或者分割。比如父母生前立有數份遺囑,原告所持遺囑在先,其他子女所持遺囑在后,法院會判決房屋歸其他子女。比如父母生前立遺囑時,精神狀況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原告所持遺囑無效,法院會判決房屋按法定繼承。再比如,父母所立遺囑未給他們生前贍養或撫養的無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的人保留份額的,遺產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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