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協議法律效力_欠條有法律效力嗎?
特邀律師
感謝您的邀請。
實際上您的問題嚴格來說并不是《合同法》中如何寫借條的問題,而是如何在訴訟中能夠準確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的問題。
我國的合同分為兩類,一類是諾成性合同;一類是實踐性合同。借款合同是屬于實踐性合同。借款合同作為實踐性的合同,簽訂合同后需要交付借款才使得合同成立且生效。
借條應具備合同必備要件
《合同法》第十二條明確列明了合同的一般條款,該條款不是強制要求,僅為建議。從一般的借款合同來說,雙方信息,借款金額寫明的話基本就沒啥問題了,至于其他內容,對于合同的生效和成立而言,有則更好,無也無礙。
約定如下內容,會產生以下后果
1.借款期限或還款期限
我接觸到的很多借款合同都是有借款期限或還款日期的,這一條從誠實信用的角度來說,雙方約定了是最好,但是如果沒有的話,導致的結果就是:“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自己的權利,但要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不僅如此,有個關鍵的因素就是“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點,如果約定了借款期限或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自合同到期日開始計算,別覺得三年很久,超過訴訟時效的情況我也遇到過不少。假如是未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如何起算呢?自第一次催款開始起算,也就是說,起算時間是不確定的。
生活中,借貸的催款,很多時候是通過短信、微信、電話等方式進行催收的,證據難以保留,如果借款久拖未還,難免有超過訴訟時效的風險,至于未寫明還款期限的借貸關系,如果確實需要尋求法院的幫助時,律師會幫您解決這一問題的,比約定了還款日期的較為便捷。
2.利息、罰息,律師費或其他費用
根據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和宣傳的“契約”精神,民間借貸中未約定(未能補充約定)利息、罰息的,法院均不予支持,有個特殊的地方是,如果被告未執行法院判決,逾期的部分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的,這是懲罰被執行人不予積極配合的行為,而與合同無關。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1)利息和罰息有法定的上限,年利息加上罰息不得超過24%;(2)超過24%的部分,已經履行的支持,未履行的不予支持;(3)超過36%的部分,已經履行的要相應扣減本金,未履行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說超過36%的利息或罰息,法院是不予承認和認可的。
律師費的話,約定了就有,沒約定就肯定不會有,而且即使有約定,我國法院支持律師費的情況都在少數,最近聽說關于知識產權案件中,法院是支持的,其他案件就還是老樣子了。
3.簽字、捺手印、蓋章等問題
最高法出過一個回復,如果只有簽字,效力會低一些,如果有手印或公司印章的話,及時沒有簽字,法院也是予以認可的。比如只用公司章,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名也認可。
4.借款已經支付(敲黑板,重點,要考)
生活中的借貸行為,除了留下借條、借款合同等書面證據以外,交付借款的證據一定要保留,小金額以現金給付的借款最好寫收條,拍照,上萬的應銀行轉賬。轉賬的好處有:(1)可以通過第三方(銀行、支付寶、微信(不建議用))提供的流水或記錄中證明已經履行了交付借款的義務,使得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2)通過轉款的方向,可以證明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即使合同上寫的文字有模棱兩可的情況,通過轉款的方向也可以對債權債務關系加以佐證。這個內容為什么是重點呢?因為他關系到合同的成立與生效,關系到法院會不會支持您的本金,比起利息、罰息或者簽章的瑕疵,重要的多。
5.身份證復印(敲黑板,重點,要考)
作為訴訟的必備證據之一,被告的身份信息是原告必須要舉證證明的,并且要在立案的時候就要舉證,如果沒有身份證明的話,也許您立案都成問題,而且該證明是律師調查取證比較麻煩的內容之一,所以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還是在簽訂合同時就取得比較好,復印麻煩的話拍照也行(身份證所載內容必須拍清楚)。
中國人都比較礙于情面,很多時間是不會簽訂書面協議的,及時沒有簽訂協議,借貸關系也受到法律的保護,要得到法院的支持,證據是關鍵要素,所以希望大家在生活中都有證據意識,盡量讓你們的整個過程都可以重復的展示給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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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還款協議和欠條還是有區別的,因為還款協議是一個協議,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證據,且協議里涉及雙方權利義務內容較多;還會比如違約責任等內容以及法院管轄等約定。
但欠條僅僅欠款人為債權人出具的一個欠款數額的條子,是單方意思行為。
有時候欠條里也涉及比如還款期限、逾期付款責任等,內容,這個就和還款協議存在異曲同工的效果了。
當然具體問題還要具體分析
借條只要寫明債權人姓名,欠款金額(要有大小寫),欠款時間,欠款人簽名或蓋章,出具欠條的日期,就是有效的借條。
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欠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條欠,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欠條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二、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債權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欠條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標題
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體寫上“欠條”兩字。
正文
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單位什么東西、數量多少,并要注明償還的日期。
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并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
2、最基本的要求是有明確的數額、出借人姓名、有借款人親筆簽字,如果是單位則是蓋章,寫清楚借款日期。這是基本的生效條件。
此外,還可以視情況加上還款期限、利息標準、借款用途、擔保方式等內容。只有滿足這些內容,欠條才具有法律效益。
3、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
而欠收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
謝邀!我無法律專業,僅以個人理解答問。
在一般情況下,有這么個簡單證據就可以了,即使改動過也無關緊要,畢竟數額不大。但是不得不說圖中欠條并不規范,真要走法律程序,勝敗還很難說。
個人認為比較規范的欠條應該是:(1)張三(身份證號)欠李四(身份證號)人民幣大寫(金額)小寫(金額),(2)欠款理由或原因,(3)還款日期,超過日期后的懲罰性利率,懲罰性利率和時間也不能是無限的,必須擬定時間,擬定到期不還或還不了的處理方案。(4)債權人簽名、債務人簽名,落款日期,所有人名處按上雙方指紋印。如此才可明了欠條形成的原因,以及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愿,只有這樣才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產生,即使出現糾紛也比較好處理。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我并不知道法律條款是如何規定的。謝謝!
完整借條應具備以下的內容。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2、出借人的姓名;3、借款金額;4、還款期限;5、明確的借款利息;6、具體的還款方式;7、借款人的簽名。以上要素在借條上盡可能完整、齊備。
《民法總則》規定的訴訟時效為3年,過了法定的訴訟時效后,債務就成為自然債務。
自然債務屬于失去法律強制力保護,不得請求強制執行的債務。但根據司法解釋規定,訴訟時效屬于債務人的抗辯權,在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所以,即便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債權人仍然可以起訴要求對方償還債務,但若訴訟中,債務人提出已過訴訟時效的抗辯,則有可能面臨被駁回訴訟請求的裁判結果。
對于訴訟時效,只要債權人在時效期限內,向對方主張過權利,則可以引起時效中斷的效果。依照司法解釋規定,以下行為可以產生訴訟時效中斷: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二)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三)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