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方負全責嗎_交通肇事逃逸負全責嗎?
特邀律師
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負全責,其具體內容如下:
(一)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四)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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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后事故認定在實踐中比較復雜,通常有如下幾種情況:1、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確定當事人過錯的,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2、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調查結果是雙方均無過錯,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3、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調查結果是逃逸方有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重大過錯,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4、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調查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從上面的責任劃分看,對交通肇事方的責任是加重的,只有在對方當事人確實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可以減輕逃逸當事人的事故責任,立法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及其惡劣的行為,也是立法、司法、執法都著重打擊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的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有逃逸行為,應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對交通肇事方的責任是加重的,只有在對方當事人確實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可以減輕逃逸當事人的事故責任。立法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極其惡劣的行為,也是立法、司法、執法都著重打擊的行為。
[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就一定要負全責嗎]?
據我所知,大多數肇事逃逸的,幾乎毫無例外地都負了全責。何以會如此,只是因為人們對肇事逃逸太憤慨了,不是嗎?有的出了事放,如果肇事者不要逃逸而是采取報警,撥打120急救,或許就能挽回他人的生命,但一逃逸,錯過了最佳救治時間,似此行為,負全責也無可厚非……
當然,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
由此可以看出,出了交通事故,最好面對現實,盡管大家都不愿意將事情鬧大,但是一旦發生【逃逸】,事情往往就會越鬧越大,也就會對別人,對自己造成更大的麻煩,所以,肇事逃逸不是好的辦法,所謂[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朋友,你認同此觀點嗎?
[圖片源自網絡,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