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服刑子女可以考公務員嗎_父母坐牢釋放子女能考公務員嗎?
特邀律師
父親的事,怎么可以影響子女的事呢?在六,七十年代,有的人對某些家庭出身的子女岐視,把黨的有成份論看成是唯成份論,剝奪了他們應有的權利,參軍,提干,上大學等,對這些青年多么不公平!而現在,早己不是階級路線的時代,而是給予人們同等權利,尊嚴,和人挌,怎么可以有這種殘余觀念剝奪子女應有平等權利?過去那個年代,也是執行中歪曲甚至篡改黨的政策精神,再也不能這樣了??!
除了政治前途有影響,其他沒有影響。另外上大學不是考軍校或者警校就沒影響,當兵和考公務員是有影響的。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將來后代要到國家保密性單位、高級軍事部門、外交部門等單位工作,就有可能因為政審不合格而不被錄取。在目前狀況下,只有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其他部門是沒有的 一般主要是軍隊部門和保密部門。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
公務員考試,久考成精。楊柳來回答下吧。
很多同學感覺,公務員政審很嚴格,有的甚至會問,爺爺奶奶犯過罪,是否影響自己考公務員等。今天,楊柳也剛回答過這個問題,為此也搜集了很多法律,我得出的結論是,不影響。具體原因如下:
根據
《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規定如下: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根據以上法律,除非直系血親正在服刑,不得報考警察崗位外,其余普通公務員崗位,是不影響報考的。也就是說,如果父母以前服過刑,但刑期已經結束的話,那么對于子女報考公務員,就沒有任何影響。
之前楊柳回答過類似問題時,有的網友說政審很嚴格。其實公務員政審審查的主要是你個人,并非你的親人。會讓你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紀錄證明,但不會要求你父母提供。畢竟公務員錄取的是你,而非你的父母。
有人拿當兵來比較。其實公務員政審沒有當兵嚴格的。根據國家《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的通知》,政審主要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所以,如果你的父母因為某種原因服過刑,并不會影響你報考公務員的。人民銀行作為普通公務員,并非公檢法崗位,所以也是沒有影響的。盡管報考就ok了。加油,祝你考試成功。
作為多次參加公務員考試的過來人,楊柳專注于分享公考經驗和解答公考方面的疑問。感興趣的同學可以關注我,愿我的經驗,能幫你一把。
沒有任何影響,讓孩子放心去考吧,任何崗位都可以!
大家好,我是深藍隊長,體制內多年,曾負責過多次政審工作,回答下這個問題。
一、按照現行的政審相關規定,對于犯罪記錄的把控還是比較嚴的。
①安全部門非常嚴格。上下查三代,是咱國家政審最嚴的公務員系統,這個部門很封閉,也很神秘,對于一切犯罪記錄都是直接否定。
②公檢法系統要求相對較嚴。原則上是查三代,但現實中一般只要父母沒有犯罪記錄就可以,爺爺輩很少涉及。
③其他公務員單位就比較寬松。比如我們單位,一般只要求考生出具無犯罪證明,同時查閱其父母是否正在服刑,之前已經服刑完畢的犯罪記錄也沒問題。
二、題主的情況比較特殊,即使有案底也不會被查到。
題主是在16歲的時候犯下的盜竊罪,并且最后判決是判三緩三。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于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應當予以封存。
未成年犯罪是會有案底,不過未成年人的犯罪資料非司法機關辦案不得調閱。
因此,雖然題主犯過罪,也有案底,但會被永遠封存,公務員政審過程中將完全查閱不到這部分內容,和沒有案底的人沒有任何區別!其孩子考取公務員也不會受到任何的限制!
最后多說一句,之后行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現在很多行為都是會影響到家人和孩子的,別因為一時沖動留下終身的遺憾!
可以。只要不是考公檢法就行。因為怕你考上后 憑借關系辦自家的事。其他職位都可以考
可以考普通公務員,但如果考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及監察委等單位可能不行,因為這些單位的政審特別嚴格,對直系親屬的犯罪情況也會進行考察。
如果是因為你自身問題導致政審不過也無可厚非,畢竟作為成年人,為自己的行為要承擔起相應后果。只是有些事情并不因自己情況導致,親屬之間有違法行為,也會造成子女考公、參軍政審不過。
雖說母親在你七歲時再嫁,但也改變不了你生父是直系親屬的事實,又在服刑期,政審是不過的。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這里有一點要說明一下,如果父親服刑完畢,考生是可以報考普通公務員的,政審影響不大;報考特殊崗位,如公檢法人民警察,無論是正在服刑還是服刑完畢,會產生影響是必然的。
因此,筆者建議你在報名前,致電人社局咨詢一下你的情況,看是按照生父、還是繼父身份填表,以及政審考察是否要調查生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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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2019年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本人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過黨籍、公職的,不得報考公務員。
對直系親屬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并沒有明確。按照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應該是不受限制的。
但是,不同部門、不同地區都有自己的細則。
因為《公務員錄用規定》還有一條,考察組根據需要可以進行延伸考察,其中就可以對直系親屬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
比如說國安部門,涉及國家安全,不光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有犯罪記錄的,都不得錄用。
又比如政法系統(如政法委、公安局等),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的,大部分地區都不得錄用。
當然,目前大部分地區、大部分部門,政審只審個人的相關信息,不涉及親屬。
具體情況,你可以電話咨詢當地的組織部(公務員局),向他們咨詢,以他們的口徑為準,如果他們明確不得錄用,那就非常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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