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能否同時適用_補償金和賠償金有什么區別嗎?
特邀律師
經常有求職者問職前菌,如何才能向企業索求雙倍補償金。而公司主動給2N的經濟賠償金讓求職者走的,確實不多見。
只能這么理解:這家公司是有多愛這個員工?或者這家公司是有多恨這個員工?
現在來說答案,就算給2N的經濟賠償金,公司也不能隨意辭退員工。
先來分析公司的想法:
公司給2N的經濟賠償金,通常情況下員工應該都是沒有犯什么錯誤的。所以公司不能以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等原因來合法解除員工勞動關系,所以只希望支付2N的賠償金來讓員工離開。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假設員工是沒有錯的。
那么這個時候如果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員工同意,公司需要支付2N的賠償金事情就解決了。
而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是不能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就算給2N的賠償金也不行。因為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恢復勞動關系,而仲裁部門基本上會滿足員工的這個合理訴求。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沒過錯,公司想解除還解除不了,除非等到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或者公司破產。
對于這個結果,不知道各位公司的老板們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員工的想法:
最開始已經提了,很多求職者其實平常問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拿到公司的N倍賠償甚至2N的賠償,也就是說,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就是通常公司想方設法的想讓員工自動離職,從而不支付經濟賠償金。所以遇到公司愿意主動支付2N賠償金的做法,職前菌只能說這種情況確實難得。通常情況下,很多年輕的員工(基本上沒有什么負擔的)樂呵呵的拿錢走人,公司員工手拉著手唱著歌,喝著小酒吃個散伙飯,皆大歡喜。
但是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一些到了一定年齡階段的員工:比如說35歲以上并且上有老下有小養車養房爺爺不疼姥姥不愛工作還不好找的這類苦逼中青年,或者還有幾年就要臨近退休的老員工。
如果公司想通過支付經濟賠償金的做法讓他們離職的話,這對于他們而言并不是一個最好的選擇。所以他們會衡量,到底是拿賠償金劃算還是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劃算。如果拿賠償金,也不影響他們尋找下一份工作,那倒無所謂,如果他們覺得還是留公司對自己有益,就會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了。
所以:就算給2N的經濟賠償金,公司也不能隨意辭退員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個人主動辭職的沒有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在員工就職期間,沒有依法為員工辦理社保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給予經濟補償,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
一、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和社保補繳
第一,個人主動辭職沒有補償金。但是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事項的,比如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辭職并要求單位給予補償金。第二,經濟補償標準。你這種情況,應該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精神,如果單位沒有為你繳納社保而辭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你在單位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標準工資進行賠償。
第三,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補繳社保。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除了要求經濟補償外,還可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在本單位工作期間的社保。
二、注意事項
第一,注意收集有關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作牌、考勤表、工資卡等證據資料。
第二,和單位進行協商和溝通。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和單位能夠通過協商的方式是比較好的途徑,當然這需要一定的耐心和溝通能力。
第三,按照相關勞動法規,有禮有節維權。目前的方式是申請勞動仲裁和訴訟。當然這個辦起來比較麻煩,也很費時間,但是為了個人權益,真的需要走到那一步還是必須要走的。
總之,在一般情況下,個人提出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但是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精神,員工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賠償的,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可以要求補繳。
可以同時用“代通知金”和“經濟補償金”。如果提前30天通知,只支付補償金;如果沒有提前通知就支付代通知金”和經濟補償金。
現實困惑 張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合同工。
在一次大樓修建中從五層樓上不慎摔下,造成全身多處受傷。經鑒定張某已經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再從事繁重的建筑勞動。建筑公司見此情況覺得張某無法再勝任公司工作,便在支付了張某的醫療費用后單方解除了張某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張某十分不滿,覺得公司解除合同違法,要求公司同時支付補償金和賠償金。那么張某能夠同時要求公司支付補償金和賠償金嗎? 律師答疑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張某在本單位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建筑公司是不能以張某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建筑公司解除合同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所以我們說,張某要求建筑公司同時支付補償金和賠償金的請求是不能實現的,建筑公司支付他賠償金便不會再支付他補償金了。張某的情況,我們建議他去申請做工傷認定,鑒定出幾級傷殘后張某就能依法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進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法理薈萃 經濟賠償金只適用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與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條件下,其他情況并不適用。并且需要注意,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二者是不能同時適用的。您好,是不可以的。《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法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從上述條款,我們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已經明確規定了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不并用。希望能幫到您。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二者是不能同時立案的。
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在勞動糾紛當中,出現的頻率是比較高的。雖然兩者在勞動糾紛當中都是要賠償一定的金額給員工的,但是在責任認定方面卻是有很大的區別,因為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區別還是有不少的,這也是員工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手段。
經濟賠償金則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員工因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與經濟補償金不同,經濟賠償金具有懲罰性,是一種懲罰性賠償。用人單位“違法”是勞動者請求賠償金的前提,勞動者如果發現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有權請求其支付經濟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是對勞動者由于勞動關系終止帶來的利益損失的補償,以便使勞動者在重新就業的合理時間內有一個良好的經濟過渡。
一、兩者支付條件不同
1、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大致有以下幾種情形:
(1)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
(4)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5)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備注: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6)特殊情形下用人單位停止經營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什么情況下適用賠償金?
在《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法律依據的(即“違法終止或解除”),勞動者可以選擇:(1)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2)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當用人單位違法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如果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無權再要求用人單位向其支付賠償金。但是在勞動合同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情況下,則仲裁員或法官可以裁決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二、兩者計算標準上區別大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按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備注:月工資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另外,當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計算公式:經濟補償金=基數×補償年限
2、賠償金的計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計算公式: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
三、兩者不能重復適用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同時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支付經濟賠償金后,還要不要再支付經濟補償金呢?對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5條進行了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通過上面對于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詳細介紹之后,相信大家對于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這兩個概念也有了重新的認識。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區別最大就是在責任方認定方面,這也是關系到金額賠償多少的重要因素,所以大家有必要了解一下這方面的勞動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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