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標準_失業保險金標準是多少?
特邀律師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失業保險金支付的標準,是根據員工繳納年限和繳納基數由地方自行規定的,所以每個地區是不一樣的標準。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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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怎么樣可以領取到失業保險金?有什么要求或者條件呢?這個領取失業金的要求和條件實際上它一共是有三個前提條件,當然,需要同時滿足這樣的三個前提條件,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
那么第1個前提條件就是啊,因非本人意愿離開工作單位,當然這樣的條件也是最難的一個,因為所謂的英菲本人意愿就是必須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而不能是自己主動辭職離開工作單位,如果說你是自己主動辭職離開工作單位的,那么就不具備享受失業金的待遇。
第2個條件就是正常參保失業保險并且累計繳費年限在一周年以上,這樣的話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待遇,當然這個失業金待遇領取的期限就跟我們失業保險的繳費期限是掛鉤的,比方說你繳費在10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最長領取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待遇。
最后一個條件就是要做一個失業登記,當然這個條件是比較容易完成的,因為做事業登記的目的就是由就業部門來給你尋找合適你自己的工作單位,當然就業部門在尋找到合適你自己的工作單位以后你就要實現自己的二次就業,當然實現二次就業以后,那么你的失業金待遇也會被停止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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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有沒有北京的人員領取失業金?你們都是怎么樣領取的復雜嗎?領取失業金非常簡單,你只要具備條件就可以了,最主要的一個條件就是企業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失業金的申報是必須由企業單位申報,如果他申報你自己個人主動辭職這種情形,就不能夠領取失業金,所以說必須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才具備失業金條件的領取。
北京地區的特點是它跟別的地區可能還不太一樣,因為很多人他實際上并不是北京當地人,尤其是辭職的人,群外地人士占有絕大部分的比例,如果你是外地人,失業金的發放有一個特點,他是一次性會給你發放的,比方說你交納了10年的失業保險,那么你就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這24個月的失業金,作為外地戶口的人群來講可以一次性領取,這一點是做的比較不錯的。
因為在很多地區失業金都是按月發放,并且還要保證每個月正常去就業部門登記簽字,才可以領取到失業金,但是北京地區直接一次性發放,省去了很多的繁瑣手續,所以北京地區領取失業金,這是它的優勢,當然你除非具備條件,如果說你不具備條件,并且自己也沒有交納失業保險,那么也是不能夠享受到失業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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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金的新標準,實際上是人社部2017年的要求,各地要逐漸將失業金的標準提升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過去很多地方的失業金只有50%~60%的最低工資標準,通過這一措施領取失業金職工的待遇大大提升。
領取失業金需要具備三個條件: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業,有求職意愿。失業保險每繳費滿一年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金,最高可以領取24個月。
領取失業金期間,國家還會給職工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萬一職工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去世,可以按照在職職工的方式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待遇,這些待遇都有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失業保險基金有很好的穩就業作用,可以用作穩崗補貼和創業補貼。也有助于職工提升技能,比如技能提升補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等。職工有求職意愿,都可以申請這樣的補貼補助。今年國家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抽調出1000億元,用于1500萬人次的技能提升培訓。
過去國家在對失業保險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的時候,提出擬為領取失業金人員代繳基本養老保險,這也是一個非常好的舉措,希望能夠早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