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別人用過的婚房結婚_陳艷萍怎么樣結婚呢?利用別人名字怎么辦?
特邀律師
結婚前,陳艷萍老公應該知道此事,她肯定跟她老公說了,所以,他們結婚,有可能是用了另外的身份證。
所以,陳春秀結婚的時候才不會發現自己的身份證已經登記結婚了,直到她讀成人大學的時候才知道。
頂替大學事件所跨的領域那么大,他們都有辦法搞定了,難道一個結婚證會難的到他們嗎?辦結婚證不就是在本縣城就可以辦好了么。
只知道陳艷萍家庭條件很好,但是,不知道她老公家庭條件如何,如果她老公家庭條件也很好的話,辦個結婚證更加容易了吧。
其實呢,她的人生呢,以后也不好說啊,雖然他老公知道此事,可是,他肯定也不會想到會有曝光的那一天啊。
雖然他們已經結婚生子了,不知道她老公經過此事之后,是選擇繼續跟她一起面對生活,還是會分道揚鑣。
不過,這件事曝光后,她老公的面子肯定是掛不住的,她老公也有親朋好友跟單位同事啊,他們都知道此事了,他們單位的人對他的態度肯定會有所改變的。
也就是說,她也間接的把她老公的未來給拖下水了,她老公想在事業上有所發展的話也已經受到很大限制了。
最后:連跨區域那么大的頂替大學的事情都辦的好,辦個結婚證對于他們來說很簡單的小事情。
現在他們面臨的問題,是她的工作沒了,學歷沒了,估計,她老公的事業也受到了一定的影響,他們的后半生該如何過好的問題。
她害了別人一生,如今,她也該嘗嘗自己害自己的滋味了,她不僅害了自己,更害了自己老公,對她的子女影響也很大,她的子女的同學們還有父母們都是知道此事的,他們對她的子女沒有看法是不可能的。
最好不要借給別人用,因為結婚嘛都是新的,新婚新婚就都要用新的東西,如果用過一次的話就屬于二手的了,就不吉利了。
不可以借。如果是自己親兄弟,可以考慮,這八竿子打不著的哥們,最好不要借。
農村借房子也是有說法的,有一種說法是“借娶不借嫁
”還有一種說法是“能借給人停喪,不借給人成雙”
第一種說法意思是房子能借給人娶媳婦,不能借給人用來出嫁姑娘。第二種說法的意思是,能把房子借給人發喪,不借給人娶媳婦。不管那種說法,借房猶如借錢,借錢給人的情形如何,相信大家大都有過經歷
借錢不還朋友甚至兄弟姐妹反目成仇的例子多的是。
請神容易送神難,你借給他也可能有口頭契約,可到了契約時間他不搬走你該怎么辦?
這里有一件實例說給大家聽聽,這兩家有點沾親帶故的親戚關系,其中一家女主人因為要給兒子帶孩子就長期在兒子家住下了,這樣家里閑下來的房子女主人就讓她那剛結婚不久的親戚住了,因為她那親戚結婚后出來工作,一直是租房子住的,女主人善心也不要他們房租,就這樣一直住了十多年,女主人孫子上初中不用人照顧了,就想著回來住,事先給這個親戚打了招呼,讓他們擇日搬家,這招呼打了半年親戚這邊也不見有搬家的動靜,沒辦法女主人只好又去一趟苦口婆心的說項讓他們搬家,待搬家完畢,那親戚喝得醉醺醺的空手去了女主人家,對女主人說:房子暖氣是我裝的,我也不拆了,就算交房租了。他萬把塊錢的暖氣安裝費,竟然抵十多年10萬多的房租,可笑竟有這么不通人性的人。好心沒好報,把女主人窩心的病了一場
你說行就行,尼瑪紫禁城幾百年娶了多少皇后妃子?西方的教堂教年多少人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