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遲交樓怎么處理_開發商不交房,怎么辦?
特邀律師
開發商違約交房:
1、延期交房,通常在購房合同中有明確約定此種情形的違約金計算方式。購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通常有兩種,按日計算利息損失,或者直接固定違約金的數額。
2、在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由于施工進度延緩和資金鏈壓力等諸多問題可能導致“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對于開發商的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和合同的相關規定選擇解除合同或者索賠違約金。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鑒于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后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采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
5、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
房地產不準時交樓,就是按合同約定的延期交付違約責任追責。一般房地產合同對交付條件和延期交付、違約責任都有明確的相應條款。如果是開發商沒用在約定時間達到交付條件,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買受人原因(不按時支付規定的款項、未按通知指定時間收房、聯系地址變更未及時通知等)致使雙方不能辦理交接手續,不視為逾期交房。
當然可以,疫情屬于開發商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屬于不可抗力,可以以此主張抗辯。這就需要你在和開發商溝通的電話進行錄音、微信聊天兒進行保留。提取開發商惡意違約延遲交房的相關證據,這樣即使他用不可抗力抗辯,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希望你注意證據收集的方式方法要合法,這種案件相對簡單。
如果合同約定了逾期交樓的違約責任的,官司基本可以打贏
疫情期間,延遲交樓,這個是屬于風險的一部分,作為被國家定性為……不可抗力的因素,是需要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延遲交樓也會有個標準,那就是疫情控制期間,一旦超出了這個標準時間,購房者是可以按照購房合同中相關條款就行合理索賠的。
其實在疫情面前,這些事情也都該理解一下,君不見,很多開發商給租戶減免了租金,政府給施工單位提供了相應復工補助,稅務局給多個行業免征增值稅為,部份商家給醫護人員提供奶茶、食品。
在疫情期間,沒有一個人能夠幸免,那么就讓我們共同努力,盡一份力。
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在疫情發生之前,開發商延期交樓,新冠期間開發商是否可以主張不可抗力免除其責任?
答:不可以。
1、什么是不可抗力?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構成要件還應包括以下兩項:
(一)該事件發生在合同訂立以后:
(二)該事件非因任何一方之過失引起。
2、合同法相關規定。
《合同法》第117條對不可抗力的免責問題作了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影響的大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結論。
根據題主描述,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在疫情發生之前,結合合同法相關規定,開發商不能以新冠肺炎疫情為借口,要求免除其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其延期交房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商品房銷(預)售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執行。
如果延期交房發生在新冠疫情之后,開發商可以要求免除違約責任。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如果開發商不愛合同約定期限交房,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先可以協商解決。但協商不成以后,可以到法院起訴開發商未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購房人要有權要求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金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逾期超過90天,有權向開發商追究責任。并按照逾期后,每日向對方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要求房產公司承擔違約金責任,以最大的限度減少自己的損失。最后提醒購房者必須準備好購房合同,以備維權時所用!
根據合同約定,延期交房產生違約金,根據竣工驗收備案表時間,起訴開發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