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和父母有關系嗎_夫妻共同財產,跟他的家人有關系嗎?
特邀律師
房子是父母出錢買的,肯定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也有例外。
如果是在婚前父母買的,不動產證上只寫了你一人的名字,那婚后不論任何一種情況,這都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婚后父母出錢買的,這就有點問題了,必須處理好雙方關系?因為這與遺產繼承有關。
如果雙方為獨生子女,法律規定,女婿和兒媳無繼承權。但是,如果喪偶女婿或喪偶兒媳對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提供了主要生活來源,或在勞務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認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婚后,父母出錢買房必須得考慮孩子的家庭關系。一般情況下,這種時候這個房子是屬于雙方共同財產。但是,現在的婚姻關系,沒有誰敢保證都會白頭到老,作為父母的,肯定不想讓離婚的一方拿走自己的財產,只想把這個財產放在孩子一人名下,那需要父母的與孩子們說清楚,講明白,應該可以說清楚的,如果講不清楚時,可以采取其它方式,比如說贈予等。
但是,一句話,不論什么方式,都應保護好現有的家庭完好。
所以,房子是父母出錢買的,肯定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也有例外
謝邀,婚后繼承父母的房產離婚時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這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在你繼承父母的房產時,父母有特別的書面說明,此房產的繼承權,由你獨自一人享有(法律文書,公證書,等等),那么你所繼承父母的這處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你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對此房產進行分割。如果你父母沒有特別的書面說明,那么你所繼承父母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一方有權要求對此房產進行分割。
沒有任何關系,這一點你放心,除了有明確產權歸屬的財產以外,不然就是夫妻雙方的事情
您好!
這個不一定。是否屬于繼承人個人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與繼承方式有關。
目前的繼承方式上,主要有兩種:法定繼承、遺囑繼承。
法定繼承情況下
法定繼承,意味著被繼承人生前沒有做出過遺產繼承的個人意思表示。那么,繼承人繼承所得,屬于繼承人的夫妻共同財產。
遺囑繼承情況下
遺囑繼承,又會區分兩種情況:
1.遺囑中指定了“由繼承人個人繼承”。
這種情況,意味著父母在生前,只將留下來的遺產給到繼承人個人。那么,繼承人繼承下來之后,僅算作其個人財產,與配偶無關。
這是遺囑繼承相對與法定繼承來講,最為靈活的一面——可以指定繼承人、可以指定給繼承人個人。
2.遺囑中沒有指定“由繼承人個人繼承”。
這種情況,意味著父母寫遺囑的時候,沒有特別指明僅給到繼承人個人。那么,繼承人繼承所得,均視作是夫妻共同財產。
這里的依據,除了《繼承法》之外,在現行《婚姻法》中也有比較明確的解釋: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注意以上標識部分——第十七條(4),即對應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中未指定由繼承人個人繼承的情況。第十八條(3),對應遺囑繼承中、指定由繼承人個人繼承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