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數字媒體版權保護的概念_數字媒體的概念?
特邀律師
如果你過了新手期,如果你申請了原創及原創保護維權,就比較簡單了,頭條會替你維權的!但是頭條號還有很多奮斗在新手期而還沒有轉正的作者,更不要說申請原創保護等權利了!我觀察發現大家說的最多的就是百家號抄襲的問題了。對于未過新手期的作者來說,實際上有一個很簡單的辦法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就是去注冊一個百家號,你在頭條號首發的文章,百家號幾乎可以同時發表,避免了被抄襲的可能,詳細操作流程可以看我的頭條號主頁的文章!
全媒體獨家版權一般指,在互聯網和傳統媒體(電視、廣播、報紙、雜志及其他傳統媒體)上,該文字、圖片、視頻的版權只歸屬該家媒體。
潛臺詞是如果該文字、圖片、視頻出現在其他媒體,均為版權侵權行為。
多媒體是將多種媒體——包括文本、圖片、動畫、視頻、和聲音組合成一個大包。它是互動的,用戶通過選擇和控制成為其中一員。多媒體計算機能制作高保真聲音、三維圖像、真實如照片的圖片、電影片段和動畫。它既是強有力的教學工具,又能提供重要的商業服務,在家庭娛樂中還帶給你愉悅享受。 多媒體本質上是一種電腦應用軟件,對其保護適用計算機軟件版權保護。
數字媒體數字媒體是指以二進制數的形式記錄、處理、傳播、獲取過程的信息載體,這些載體包括數字化的文字、圖形、圖像、聲音、視頻影像和動畫等感覺媒體,和表示這些感覺媒體的表示媒體(編碼)等,通稱為邏輯媒體,以及存儲、傳輸、顯示邏輯媒體的實物媒體。數字媒體技術是信息與通信工程學科專業術語,其中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廣泛應用于通信工程、自動控制、信號與信息處理、電路與系統等領域。按時間屬性分,數字媒體可分成靜止媒體和連續媒體。
數字內容與傳統實物產品的最大不同,在于可以接近零成本地復制和傳播。
如果是這樣,就沒有人愿意為獲取數字內容而付費,從而破壞整個數字內容產業鏈。因此對于現在和未來的數字內容產業來說,一個關鍵問題是如何通過技術手段保護數字內容免遭非法復制、傳播。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即數字版權保護技術正是為此而生。DRM技術的核心主要是兩項:一是數字加密;二是權限控制。前者阻止了數字內容的非法傳播;后者則限制了使用數字內容的方式,如使用期限,可否打印,能否從電腦拷貝到手機上等。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解答, 數字產品的著作權保護使數字產品具有一定的排他性,著作權人不用擔心數字產品被肆意復制,激勵了對數字產品進行研發這種創造性勞動。但是,著作權保護又賦予了研發者制訂高于邊際成本的價格,阻止了估價高于邊際成本卻低于定價的消費者購買使用數字產品,帶來了消費者的福利損失。兩者都很重要,是一個兩難命題,關鍵是掌握好著作權保護的“度”的問題,平衡對創造者的補償和消費者的獲益。
數字版權和版權一樣的,版權包括數字版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