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法律法規_女方先提出離婚會怎么樣?
特邀律師
離婚涉及哪些問題:1、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破裂,有無和好的可能。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2、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處理。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3、子女的撫養和教育問題。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夫妻感情不和,再也不能捏和在一起共同生活下去的活,無論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權利提出離婚,趁早結束痛苦不堪的情感生活。因為,我國在婚姻制度上實行的是結婚自愿,離婚自由的方針,雙方都有平等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
無論男女任意一方提出離婚,就算提出離婚的一方是在婚姻當中,是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方,在婚姻法的解釋中也不存在凈身出戶這個詞語。這不公平,得不到法律的認可,不受法律保護。
因為,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領結婚證,成為合法的夫妻之日起,夫妻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屬于雙方的共同收入,對共同收入,雙方都有平等的消費權和處置權。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動態和不動產,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對共同擁有的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財產得到法律認可,就受到法律保護。所以,凈身出戶這一說法,是不公平,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認可,也不受法律保護的。
雙方離婚,在共同財產的分割上,依法是經過雙方協商平等分割。但有一點,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有過錯方導致婚姻破裂的,( 出軌或者是家暴 ) 在分割共同財產上,可以向無過錯方傾斜,用經濟來彌補無過錯方在精神上的損失。除非,對方愿意凈身出戶,法律認可,不會反對。
看你關注啥,離婚這件事本來就沒有贏家。從法律角度看,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對那一方先提出離婚沒有影響。
協議離婚的前提是雙方對離婚達成一致意見,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協議離婚這條路走不通,想離婚,只能起訴了。
現在也在冷戰中,結婚一年多一點,媒人介紹的,她是她媽從外地帶來的。家里后來又添一個妹妹。認識是14年年底!一開始感覺是窮人家的孩子,會比較成熟,懂事,就試著交往了,其中也有鬧過矛盾,不過都被化解了,結婚前拍婚紗照,我從北京回到老家,因為北京那邊有自己的事業比較忙,所以就想著趕緊拍完回去,早上坐的車,中午到的,下午就約她一起去選了攝影店,并且挑了衣服,當時已經天黑了,我就買了幾個菜準備去她家吃飯!路過一家商城時非要我帶她去買面膜!我說天都黑了,明天吧,就沒買,結果走了幾百米就跟我吵,把我扔下,買的菜也扔地下,自己騎著電動車走了!就這么把我扔半路上!當時氣的真想吹了得了!可是再一想都快結婚了,忍一忍就過去了,我打出租熱線叫了一個車來,厚著臉皮拿著菜又去她家了!到了那好歹把她哄好了,夜里在那過的夜?第二天一早一起打車去攝影店,到了那又跟我鬧,死活不化妝,好歹勸的化了妝,在去的路上當著攝影師還有化妝師的面在車上一個勁的掉眼淚!我接著哄,拿胳膊讓她咬!到最后好歹是拍完了!
去年,在北京的生意拆遷不能做了,她也懷孕了,就把她送回來老家了,我自己在那跑滴滴打車!回來后她要住她娘家,我也沒攔著!就留了幾千塊錢在那!期間給我打電話說我爸媽也不去看她,其實不是沒去,就是去的不那么勤,到生孩子一共兩個月去了三趟,確實有點少,關鍵是沒什么事,有事的話一個電話就過去了,我倆家離得就五六里地!她爸媽在集上賣東西,我媽也每個集都能見到她父母,也買過東西讓她父母捎回去!六月十六孩子終于出生了,是個千金!提前了十多天,所以我連夜趕回來的!跟我商量要刨婦產,我說順產好,其實她跟我商量我差不多已經同意了,她媽知道了不讓她刨,她聽她媽的,就順產,說實話她在產房里痛的叫,我聽著真嚇壞了!真心的心疼她!,,,,,,,
太多了。我說重點吧!
生完孩子后她在老家看孩子,我待了差不多半個月就又回北京了,說好滿月再回來!回北京后就請幾個比較好的哥們在民天酒樓吃的飯,沒幾個人,花了七八百塊錢吧,當時沒現金。就刷的卡,我回來后她看到我微信上刷卡記錄,就說我扔下她不管出去花天酒地!呵呵,后來我把朋友在朋友圈發的視頻給她看,她還是不相信,就一口咬定我出去跟女人約會,還是高檔場所高消費!無語!,,,,,,后來滴滴不好跑了,中秋后我就去天津表哥那給工地拉人,我還有一輛江淮商務!在那拉人順便在工地干活的!說實話沒受過那苦!但為了生活,忍著干,有時碰到不好的工地,連筷子都沒有,在地上撿別人用過的,洗洗用!其中受的苦就不說了!工地,大家都懂!再說我一個人在那,每天回家,空落落的,其中的滋味就更不說了,每天早上四點就得起床!,,,,,,,
去年我江淮車年審,加上保險,違章,車船稅,代辦費,反正一共花了4000差不多吧!臘月二十我把車的事弄完就直接回老家了!回來時去掉弄車的錢,還剩3000元,對了我之前回來過一次,這些錢就是50天左右吧掙得,其中還有惡劣天氣和沒活時!反正掙得不多我自己也知道,可是真心我也沒亂花,我也想掙,可沒活我也沒辦法!回來后她就跟我算賬!說我就剩這么點錢,又說我在外邊養小三!把保單,發票給她看,她說不看,總之就說我在外邊有小三了??!第二天我說今年你在家看孩子也沒給你買什么像樣的衣服,我帶你去買機身衣服吧!她當時也心情挺好的!我打算是帶孩子一起去,沒想到她想把孩子放家里我倆去!可是當時我媽已經在給我洗我干活時穿的臟衣服了!其實不用洗,就是干活穿的,我媽就說讓帶著孩子去吧,她要洗衣服,過幾天離年越近越忙了!可能還變天!她就不樂意了!說我媽重男輕女,看孫子行,看孫女就不行!就這樣我勸著我們三個就開車往市里去!在路上又跟我吵。還哭了!我就急了!我好心好意帶你去買衣服。換來的是她的無理取鬧!帶孩子去也正符合我的心意,她就說我跟我媽一個鼻子出氣!把孩子往我車上一扔。自己跑了!孩子才七個月當時!,,,,
年前去她家好幾次,她父母把她鎖家里不讓我倆見面!叫叔叔伯伯們去倒是進了門,可是就是不回來,說要離婚!在我家受氣受夠了,說我在外邊有女人!就這樣年也沒回來過!孩子因為一直吃她的奶,所以她一走孩子病了好長時間,跟她說孩子病她也沒反應!年后也去了好幾趟了,也抱著孩子去過,都是被攆回來!對了,我有五萬多塊錢本來在我卡里被她取走了,是在我還在天津干活時取走的!現在電話不接,短信不回!就是說要離婚!完事她還不去起訴,說實話我還是愛她!鬧到現在這樣我有錯,沒給她更多的關愛,可是夫妻兩個難道不是相互的嗎!我在外邊時一給她打電話就被她罵,還罵我咋不死在外邊!就這樣我還是覺得可以包容她!離婚,我真的沒想過??墒乾F在真不知道怎么辦了,孩子還小,雖然已經適應沒有她的生活。可是我不想給她一個不完整的家!瑣事太多,寫的不全!總之她真的很無理取鬧!
我還該繼續下去嗎?現在我也起訴不了,她還拖著我,還說要孩子,我就想問問她孩子病的時候怎么不關心一下!狠心扔下她!抱著孩子去她家。孩子在外邊凍著都不讓進家門!三次!都是沒讓孩子進門!現在有什么資格要孩子!以上內容之前發的,這是重新編輯,
今天給我發微信說她起訴了,我現在的想法是孩子和錢都想拿回來,她太不是東西了,寶貝過生日跟她說她說跟她沒關系,現在訴狀還說要孩子!求大神指點,孩子剛一周多一點,她扔下時才六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