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購濫伐的林木罪_非法砍伐林木罪標準?
特邀律師
選擇性罪名,如果只實施其中一種行為,比如收購林木,則構成非法收購林木罪,如果實施了數個行為,比如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仍然定一罪,即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罪。
《森林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在林區非法收購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收購的盜伐、濫伐的林木或變賣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收購林木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林木罪】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濫伐林木罪】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盜伐林木31立方米屬于“數量巨大”,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具體量刑標準由人民法院審理確定。
法律依據:
一、《刑法》第345條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盜伐林木“數量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樹一百至二百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樹一千至二千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特別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樹五千至一萬株為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