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接不到怎么辦_老板不發工資怎么辦?
特邀律師
干完活不給錢生活中都會遇到這樣的事,你可以直接找老板談,畢竟活都干完了,工資也該給算算了,有錢沒錢起碼給個說法啊!一般情況下要么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活做完了,老板去檢查的時候發現做的不是太合格,要求從新做。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活都是按著老板的要求做的,然后完工后,找老板結賬,老板以種種理由搪塞,說暫時沒有或者等過段時間別人欠他的錢給了,到時候錢一到就給你們結工資。過了好長一段時間再去找老板還是說沒錢,連續好多次說法都這樣,就想賴著不給錢,這樣的情況下就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法規定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幾類特殊勞動爭議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見,勞動爭議的裁決一般不是終局的,如果能協商的情況下,盡量不走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浪費時間,而且還得證據確鑿,來來回回的折騰好幾遍最后的結果也不一定是理想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資對于勞動者來說是特別重要的,不管是什么情況用人單位都是不能扣克勞動者的工資的,不然就會接受法律的治裁,所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該要遵守勞動法,雙方才能更好的維持勞動關系從而更好的保護自己。
通過正規的法律途徑討薪,現在國家和社會堅決支持合法討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