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得癌癥能辭退嗎_癌癥患者單位可以辭退嗎?
特邀律師
1、即使是試用期也不能隨便辭退員工,辭退需要有法定理由。單位僅因自身合同原因來辭退你,肯定是違法的。
2、你的糾紛建議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可以。(本人同情癌癥患者,但也藐視那些把癌癥當“萬能赦免牌”的人。癌癥說白了就和普通殘疾差不多,甚至還不如殘疾,還有一些對應法律保護,癌癥和普通疾病一樣少很多對應法律保護呢。)1、除非用人單位特殊有特殊的條約、或者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中有特別條款制約。2、一般勞動法、正常的勞動合同都不會對癌癥的辭退、招用有特殊的說明、制約。所以一般員工的辭退不會直接運用到“癌癥”這類問題之上。3、僅是獲得癌癥疾病后,影響工作、工作能力,無法達到勞動條約的要求、規定。單位是有權利維權將癌癥員工辭退的。但理由不是直接是癌癥。而是癌癥導致無法正常工作,甚至對工作、單位構成一定的危害性。
勞動者得了癌癥,勞動合同還未到期的,勞動者可以主張休病假,勞動者有法定醫療期,一般法院支持兩年。在此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的也自動順延。 僅僅因為癌癥工作單位不能直接開除,如果因為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法犯罪之類的法定理由,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去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主張賠償金。
不能直接辭退,要等員工醫療期結束后走完法定流程才可以。
勞動部《關于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第二條規定"關于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二十四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也就是說癌癥要至少享受24個月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原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支付補償金,并且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