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還能起訴要撫養費嗎_離婚了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特邀律師
可以變更小孩的監護人,變更撫養權。
如果男方實在無力供養孩子上學,或者發生了什么意外,或者男方沒有其他親戚愿意撫養。那小孩可以去尋找自己的親媽。
根據國情,根據民情,根據鄉情,孩子都是跟父親姓,隨父姓。是男方家里的人。如果有點骨氣,有點宗族觀念,男方也不會向離婚的女人伸手。
當初簽協議時,幾乎是兩清了,互不干涉各自的生活。照協議辦,有法可依。協議就是法規,就是文件。
如果想撕毀協議,把孩子交給女方撫養也可以。
如果想復婚,只要女方愿意。
但起訴沒有理由。反而顯得男方沒什么男子漢氣概。
這個問題,不同的離婚方式有不同的解決方法。
1、如果是民政局的協議離婚,對方不支付撫養費,需要先到法院起訴,法院調解或判決后對方還不履行的,可以在法院的判決或調解生效后兩年內提起強制執行申請。
2、如果原來的離婚就是在法院處理的,可以在法院的判決或調解生效后兩年內提起強制執行申請。
申請強制執行,當事人需要到一審法院的執行局或財產所在地執行局申請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證,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原件,判決、調解生效證明書(原辦案法官開具)、強制執行申請書、對方財產線索清單(非必須)、對方送達地址。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可以的。只不過要注意起訴的主體起訴的主體應該是孩子,而你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來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
其實啊,婚姻和家庭當中很多的約定和規定都跟挺特別的,也挺不符合合同法或者說合同理論的相關于規定的。
就要比如說按照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則以及合同法的其他相關規定,按照道理來講,離婚協議它也是合同的一種,對吧?
既然你們約定了撫養費的相關問題,貌似按照合同約定就無法再起訴了,但是法律就特別規定,即使父母在離婚時就孩子的撫養費進行約定,那么作為孩子本人在生活出現困難或者是單方無法承擔撫養義務, 作為孩子呢是可以向非直接生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者母親起訴要求撫養費的。
能要,但是對方是否給沒有法律保證!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這是家庭關系中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法定權利與法定義務。所以,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內容,按照足額支付撫養費的,孩子可以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
如何起訴?
1.準備起訴狀,以孩子的名義擬定,寫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訴求、事實及理由;一式三份。
2.準備證據材料,包括孩子的戶口本和出生證明、離婚協議、離婚證、生活消費支出(住院、上學的大額開銷)的單據等材料,一式三份。
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即可。
是否請律師主要看個人需求,訴訟有一定的不可逆性,有條件的話,可以請一位律師代理案件。
離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撫養費,原因是有多種的。有的離婚后,有監護權的一方,剝奪了對方對孩子的探視權,或者將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說父親或者是母親的壞話。導致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在心理上失衡,拒絕撫養孩子。
要不然就是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一個完全沒有責任心,心中根本沒有孩子,只有自我,不履行法律賦予自己責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拒絕撫養孩子都是違法行為,( 除非他( 她 )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 )可以將他‘( 她 )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對方要是再不履行自己的撫養責任的話,就將他( 她 )以遺棄罪告上法院。主要是為了拿到法院的判決作為證據,為孩子長大以后,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需要贍養的時候,孩子有證據,在法律上就沒有贍養的責任了。
能,走訴訟程序,法院會支持你的。
這個要看離婚的時候有沒有對撫養費作出約定或者判決?如果已經約定對方每個月需要支付多少費,但是對方沒有支付,可以拿判決書或者離婚協議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如果離婚的時候沒有對撫養費進行處理,現在可以另行起訴。
另外,如果離婚時約定的撫養費不夠孩子的正常成長開銷,現在也可以要求對方再額外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