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益多少金額可立案_非法所得金額多少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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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盜竊公私財物,500--2000以上,為數額較大;5000-20000以上,為數額巨大;3-10萬,為數額特別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以上,為數額較大;30000以上,為數額巨大;20萬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5000-10000元為追究刑事責任的起點,為數額較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盈利活動,1-3萬,為數額較大起點。個人集資詐騙,20萬以上,為數額巨大;100萬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單位集資詐騙,50萬以上,為數額巨大;250萬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惡意透支,5000以上,為數額較大;5萬以上,為數額巨大;20萬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偷稅,偷稅額在應繳稅額10%以上或數額1萬以上,不滿10萬,3年以下,欠繳金額5倍以下罰款;數額10萬以上,3年以上7年以下,欠繳金額5倍以下罰款。侵犯著作權,個人2萬,單位10萬,為數額較大;
收臟,法律上的正式罪名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原則上,涉案數額達到5000元的,即可刑事立案。法條鏈接:最高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導意見1、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犯罪情節一般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犯罪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第二十四節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第一百四十三條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數額5 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或者多次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累計數額3 000元以上不滿6 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或者多次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累計數額6 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數額1.5 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或者多次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累計數額 1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2萬元或者多次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累計數額1.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第一百四十四條 【升格特別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一)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八次以上,或五次以上且累計數額達1萬元;(二)未全部退贓的;(三)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金額超過5萬就可能會被判刑。比如: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個人經營數額在5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至3萬元以上的,經營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500張(盒)以上的,屬于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
刑法
第225條
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