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同意離職算數嗎_老板口頭答應可以離職有效嗎?
特邀律師
合同的解除與疫情沒有任何關系。勞動合同是雙方簽的協議。單方面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解釋合同,解除勞動合同須征得對方同意并履行相關違約條款方能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題主陳述,先前書面申請辭職未退出崗位,仍然堅持工作,在此工作期間又口頭申請不再辭職,單位也同意了,說明你之前的書面辭職申請已經被你后面的口頭申請變更了。在法律上你的口頭變更有效,之前的書面辭職無效了,你不算辭職。
但是,口頭變更說明申請不利于證據保留,一旦單位反悔不認可,隨意拿出你之前的書面辭職申請讓你走人,你是不是很無奈呢!
建議題主,當你口頭變更了書面申請時一定學會留存證據,比如與負責人電話錄音錄像,與負責人微信聊天記錄等等,這種取證方式很重要,可以讓你日后維權有理有據。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想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到期后就算單位不同意也可以自動走人,而且單位不得克扣工資。你做飯了嗎?加油!
口頭的是無效的,一切以合同及退工單為準
另外,你實際工作的那些日子里,構成了事實勞動,如果有考勤記錄的話,可以憑此索要工資。如果沒有則可以找證人。 如果證人也沒有。你最后的一招就是退工單,退工單開出為止,你都算正常出工的。
交接一下比較好,離職歸離職,手續還是要辦的,不要離職了就像仇人一樣,沒這個必要,聰明的老板和精明的員工都得做到這一點,不過確實也得看情況。
假如口頭辭職,老板的情況態度非常友好,甚至還有感覺哪方面對員工不足的地方,而又礙著面子不好怎么留你下來,那么你作為一個即將離職而還身在公司的人,暫時幾天上班還是要繼續,而且得交接好,往后不一定還有求于人,給老板和同事也留下一個好的印象;
假如像某朋友說的一樣,老板態度翻天覆地的變化,就差罵出口來,那當然,這樣其實對他公司自己來說沒什么好處,一方面引來在職的員工的看法,二來容易造成離職人對他資源方面的踐踏,完全對于離職的人來說沒有一點壞處;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雙方面都是得冷靜處理這個關系,我自己倒覺得能夠當上老板的人這方面應該還是比較理性,當然不排除個別眼光比較短淺的老板,加油,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