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我們必須做的有哪些_一個人的正常需求有哪些?
特邀律師
法律規范分為三類:禁止性規范、授權性規范以及義務性規范。
禁止性規范是指法律禁止做什么,如果做了,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授權性規范是指法律賦予你權利,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可以這樣做也可以那樣做,不觸及法律的情況下,法律也不會來找你麻煩的。
義務性規范是指法律規定你必須做什么,比如撫養義務、贍養義務等
謝邀。人生苦短,每一個年齡段,每一年,每一天,哪怕每時每刻,該做的事就要做,否則人生就不完美,沒有最該做的,因為今日不知明日事。
一個人的正常需求有哪些?
人的需求
第一:就是生存需求,為了生存你就要工作,創造生存條件;這里面包含衣食住行,以及身體健康。
第二:生理需求,人就人,有七情六欲,傳承血脈;而這里包括婚姻家庭。
第三:信仰,信仰是人追求的靈魂,人有思想就有所追求,服務于社會。
第四:社會關系,人不能只為個人而活著,他是一個群體,一這個群體就是社會,生存離不開社會大家庭,不能只為一個人而活,如果這樣,人生活著毫無意義。
第五:教育,人的知識來之于文化教育,知識創造社會價值;當然了,人的獲取價值方式不同,有智吃智,無智吃力!
第六:情感,人是高級情感動物,有親情,也有友情;積德行善,珍惜眼前人。
如果你具備以上幾條,基本上得到做人的需求條件,無論你貧窮富貴,都是為自己生存而努力著,這是你應有的權力!
行走江湖,有哪些法律常識是需要普通人應該具備的呢!第一,人在江湖走,要自愛,自尊,自強……第二,租房居住時,出示身份證,第三不能借錢給不知底細的江湖人,第四,人在江湖走,要做到守口如瓶,守身自愛,尊老愛幼,前天爬臺階爬的暈頭轉向的,等休息好了,再來回答……太累了。
熱愛生活,夫妻恩愛,孩子成才,努力工作,團結鄉親,保護環境,富裕善良,搞好家庭關系。
首先,我是贊同這個觀點的。
我覺得,做自己應該做的,那是一份責任,而做自己喜歡做的,那是一種愛好。作為現實中的人,首先必須盡責。只有勇于擔任,努力盡責,才能無愧于人生。而個人喜好,也就是個人喜歡做的,對于調節自己的生活壓力,豐富自己的業余生活,有的或作為家庭經濟的補益,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生活的一部分,但不是生活的主要方面。
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我應該做的事情,一是努力做好本職工作。這是個人價值的體現所在,更是自己的生活所需。不好好工作,就無法挑起家庭生活這副重擔。二是帶好孩子,不僅是在學習生活上,同時在言傳身教上,都必須做出努力。三是社會義務,不是想不想做,而是所必須履行的,尤其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認真履行。四是社會關系,看似無關緊要,但對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影響很大,必須用心去做。
而作為我喜歡做的,主要地一是攝影,而是看書,三是運動。都是個人的愛好而已。而要整天為之著迷的話,顯然有些“不謀正業”之嫌。因為我所列舉的這些內容,都與我的主要工作無關。而不像有些朋友那樣,攝影就是他的職業,等等。
或許有的朋友會說,我所應該做的,就是我所喜歡做的。不可否認,這樣的情況的確存在。隨著社會的發展,還會越來越多。比如像我熟悉的一位朋友,他所從事的廣告業務,就是他的專業和愛好。但是我想,這僅僅是他應該做的許多事情中的一個主要方面,還有許多應該做的,需要他去擔當和努力。
總而言之,現實當中,在應該做的和喜歡做的事情上,應當仔細掂量和把握,根據各自不同情況,分出個輕重緩急和主次來。
以上只是個人觀點,歡迎好友點評指正。
公民的基本義務 一、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1.憲法第52條規定,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 2.憲法總綱規定,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1.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公民必須保守國家秘密; 3.公民必須愛護公共財產; 4.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 5.公民必須遵守公共秩序; 6.公民必須尊重社會公德。 三、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1.祖國安全是指國家領土、主權不受侵犯和國家各項機密得以保守 ,社會秩序不被破壞。 2.祖國的榮譽是指國家的尊嚴不受侵犯,國家的信譽不受破壞,國 家的榮譽不受玷污,國家的名譽不受侮辱。 3.祖國的利益對外是指中華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榮譽等方面 的權利和利益,對內是指相對于個人利益、集體利益的國家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一)憲法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 民的神圣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二)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我國實行義務兵役 制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 役制度。 (三)具體規定: 1.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2.對被羈押的人不征集服兵役; 3.因身體條件不適合的免服兵役; 4.對全日制學生和是家庭唯一勞動力的人實行緩征。 (四)我國公民服兵役義務的形式: 1.服現役--參加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 2.服預備役--參加民兵組織和經過預備役登記; 3.參加軍訓--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的學生的軍事訓練; 4.承擔優撫費--人民群眾對義務兵家屬、民兵和其他預備役人員承 擔一定的優撫費或者誤工補貼。 五、依法納稅 六、其他義務 1.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2.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3.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4.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5.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