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人后的生活_開車撞死人后還能開車么?
特邀律師
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就將吊銷駕駛證的,具體吊銷多長時間,要根據事故的具體情節而定。所以事故之后就不可能再開車了,得等吊銷時間過后再重新報考駕駛證,取得了新的駕駛證之后才能再開車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了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撞死人沒逃逸判幾年罪?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看交通事故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法規、造成被害人死亡、負主要或者全部責任,在此提問中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2、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雙方可以就民事賠償問題達到協議,但不能就刑事責任進行和解。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的,可以從輕處罰,但不會免除刑事處罰,一般可以處緩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正常行駛撞死人需要賠償,但是不用坐牢。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開車撞死人判刑的條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駕駛員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相反如果機動車駕駛員在正常開車的情況下撞死人的,是不會被判刑的。所以關于開車撞死人會不會被判刑的關鍵在于,機動車駕駛員是否違法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認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嚴重超載駕駛的;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2018年7月2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丈夫劉某某去瓦房店幫孩子拍了周歲照,隨后把他留在了外公外婆家。返回的途中,王某某說要開車去接男朋友,遭到了丈夫的反對。
劉某某氣不過,停下了車子,從駕駛位置下來,坐在了車前方的路面上。王某某于是從副駕駛位置上起身,挪到駕駛位置,開動車子,向劉某某軋去,造成后者重傷,最后不治身亡。
犯罪分子王某某和劉某某于2014年結婚。2017年丈夫劉某某發現妻子王某某出軌了,之后兩人處于分居的狀態中。因為財產分割問題沒有談攏,所以婚沒離成。
丈夫萬萬沒想到,和自己有過肌膚之親的另一半會痛下殺手,絲毫不顧及孩子和家庭。她的心早已另有所屬,哪會留戀面前這個男人。
在這起事件中不難看出,兇手王某某屬于強勢的那一種人。婚內出軌后,沒有一點后悔的意思,也不知道廉恥。居然對尚未解除夫妻關系的那個男人說,用自家車接男友。她根本沒把丈夫放在眼里,所以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丈夫劉某某優柔寡斷,沒有及時和這個人面獸心的女人撇清關系,才招來殺身之禍。換做其他男人,對于妻子提出的無理要求,估計殺了她的心都有,還會給她下手的機會?
劉某某低估了妻子傷害他的決心,試圖用一個錯誤的方法來阻止她的行動。誰知道這個女人已經失去了理智,做出了違法的事情。假如事發當天,劉某某執意將車開走,不配合妻子,哪會有這么多事?他居然冒著生命危險,試圖打消妻子的念頭,豈不是自作自受?
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握不住的沙,不如揚了吧!既然妻子出軌在先,還有什么值得留戀的呢?不如趁早分開,好聚好散。越是舍不得離婚,就越助長對方的囂張氣焰,結果受傷害的還是自己。
2021年2月,妻子王某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不知道她的男朋友會不會等到她出獄的那一天,也許早已另做打算了。王某某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什么也沒有得到,還經受良心的譴責。最可憐的還是孩子,爸爸慘遭殺害,媽媽鋃鐺入獄,以后得路該怎么走?
事故大概情況:事故地點:肇慶市的德慶縣,國到上。
我朋友開車時,路過一個彎道,正好有一大貨車從對面開過來同時路過彎道,所以我朋友開得比較靠邊,朋友這邊的彎道上停了輛摩托車,有個人站在摩托車旁邊,等我朋友看見摩托車時已經來不急了,就把那人給撞死了。現在我朋友被拘留起來,責任還沒有認定下來,想詢問下,這樣的情況會坐牢嗎?賠付的問題“我朋友的車買了全保險的,買了9萬的車輛損失險,20萬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險,這樣保險公司賠付后,我朋友還需要賠付嗎?賠付多少?是否可以取保候審,怎么辦理程序,需要多少錢辦理?請各位律師給幫忙分析下,你好,個人覺得,這個司機已經不僅僅是“心大”可以定義的了,這是冷血、是殘忍。一個連撞兩人,導致一人死亡、一人摔倒的肇事司機,竟然還能和朋友開開心心的進KTV消費唱歌?這是何其殘忍啊!可憐事故當中死亡的電動車駕駛人,他家中有三個孩子,一個在讀研究生,兩個在讀本科。辛辛苦苦將孩子拉扯了二十幾年,終于孩子要畢業了,父母準備可以落下心中的大石頭好好的享受人生的時候,這樣的悲劇竟然降臨。
而整個事件的“殺人兇手"竟然無動于衷,說自己是撞到了石頭,不是撞到了人。請問這個司機難道是個瞎子嗎?撞到電動車這么大的動靜竟然以為是石頭?如果當時他不是第一時間選擇逃逸,或許受害人就不會死亡,一個家庭也不會因此而破碎!
但是他不但逃逸了,還第二次撞到了人,并且還像沒事發生一樣,去到KTV唱歌了。真的想問一問他,你的良心難道不會痛嗎?
個人希望能夠對這個人加重處罰!還受害者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