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屬于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有_加班費屬不屬于工資?
特邀律師
1、工資包括加班費,這可以從《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的規定中得到答案。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范疇,以上述規定為準。
3、既然加班工資屬于工資范疇,給予二倍的工資中自然包括加班費。
相信每一位同學對企業的工資待遇問題都很關注,這是你跟企業簽協議前必須要談的部分,其實這里面有很多學問,不知道的同學很有可能會被企業坑了哦。
首先要記住的是,不要看明面上的錢,也不要相信HR說的可能的收入(我大一的時候京東在學校招合伙人,說是只要跟著他們的要求肯定保證5000起,注意什么是跟著他們的要求?最終干了三個月連上千都沒有好嗎!所以不僅小公司,很多大公司也準備了很多坑等著你跳呢),要理智的計算你真正能到手的年收入(注意是年收入,不是月薪),以及當地的消費水平,包括: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股票(期權)、保險、公積金。
1.工資
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后工資?發幾個月?
例如有些大公司可能會發14-16個月的工資,這些都不能保證,所以一定要看年收入。
2.獎金
很多公司獎金會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例如季度獎、年終獎、項目獎等,不同的公司獎金的數額不一樣,幾千至數萬不等。所以獎金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根據確定能拿到的獎金,取最低數計算。
3.補貼
公司一般會有各種補貼,例如通訊補貼、住房補貼、伙食補貼等,很多大公司補貼的收入非常可觀,這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4.福利
對于國企和事業單位來說,過節費、防暑降溫費、取暖費、購物券、電影票、生活用品等等會有很多福利。這些可以跟內部的師兄師姐打聽一下。
5.股票
一般來說,已上市的公司提供股票的可能性不大,但是那些即將上市的公司提供股票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一定要把握住機遇,如果有此類Offer,千萬不要錯過!
6.保險、公積金
通常說“五險一金”。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生育保險,一金:住房公積金。這是國家規定的,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為你繳納,而且個人和企業繳納的比例是有規定的。
但是很多企業仍然會為你設置陷阱,例如:你的工資是 7000,他們以 4000 為繳費基數,即用它去乘固定的比例來給你繳納五險一金,所以,一定要問清楚繳費基數,不能被騙。
假如有家企業公積金比例非常高,所以你工資扣得也很多,那意味著企業交的錢更多,當然,如果碰到這些企業,不要計較你拿到手的工資高低,因為買房時,這些錢都是你自己的。
把這些收入加起來,得到年收入,然后再考慮工作地的工資水平和消費水平,通過這種方式來判斷你的工資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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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分幾次發工資,都沒問題。美國實行周薪制,一個月會發4到5次工資。我國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一個月至少發兩次工資。
一個月多次發工資違不違法,要考慮通過多次發工資,想達到什么目的?
有的企業因為核算時間的原因,會將一個月的工資分成兩次,通過同一個賬戶進行發放,合并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繳納社會保險。
有的公司為了降低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會將工資拆分成一處或多處發放。如果員工實際在兩處工作,這樣沒有問題,如果僅僅是為了規避社保繳納基數,稅務稽查還是存在較大的風險,畢竟實質與業務不一致。
通過兩處或多處發放工資,只能選擇一處繳納社會保險,只能在繳納社會保險的公司作為工資薪金扣除個人所得稅,在其他處作為勞務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即使年底可以綜合退稅,對員工來說,還是存在不便。
根據1990年1月1日實施《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以下6個部分組成:(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4)津貼和補貼;(5)加班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那么,應發工資,顧名思義就是根據勞動者付出的勞動,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待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具體需要根據勞動者的工作性質、工資方案和工作成果進行核算。
應發工資的計算公式為:應發工資=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缺勤或礦工造成的工資或者獎金減少的部分。
與應發工資對應的是實發工資,也就是扣除了社保、公積金、個稅等代扣代繳的費用以及其它各項應扣項目后的實際領到手的工資。
以上請參考,謝謝!
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工資支付的時間和要求:我國工資支付的法律規章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工資應當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于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另外,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也不屬于"克扣":(1) 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2) 依法簽定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3) 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4) 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 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無故拖欠”不包括:(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 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除上述情況外,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