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一般事故如何處理_怎樣處理法律規定安全事故隱瞞不報?
特邀律師
出現瞞報的將根據事實依照《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進行處理,一般會有罰款,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按相關法律處理。私了后被舉報也將依法處理。
《安全生產法》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或者逃匿的,給予降級、撤職的處分,并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
第三十五條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第三十六條 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
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
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回答:
煙臺棲霞市笏山金礦發生爆炸事故已經過去7天,井下缺氧,爆炸時造成的有毒有害氣體,希望在井下的22名曠工能夠全部存活,剛剛看到1.17日下午,記著報道,3號救援孔,已經打通,救援工作進行中。剛剛看到中國新聞網最新消息報道,也是天大好消息,井下22名礦工兄弟全部活著,在通過井空下放營養支持液時,回收到簽有22人全部活著的回復字條。
您問為什么發重特大事故,有人會遲報或隱瞞不上報呢?
答案,上報就會被追究責任,甚至被罰被判負有刑事責任,能夠瞞天過海,就不報。遭遇特重大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或遲報,會直接耽黃金救援的寶貴時間,生命至上,人命關天。隱瞞遲報,重罪難逃!政府全力以赴,不放棄任何一絲救援希望,可喜地是回收到井下回復的紙條,22人全部活著!!
前幾天山東省委省政府,已經做出決定并發布,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棲霞市委書記,市長雙雙被免職,按程序操作,追責問責。
從新聞報道了解到,從10日發生爆炸事故開始,已經7天的時間了,金礦爆炸事故現場復雜,救援難度系數較大,主巷道無法,救援難度極大。
22條鮮活的生命,全部活著,牽動著山東乃至全國人民的心落地了。發生這么大的重大爆炸事故,隱瞞遲報,如何處理,等待事故原因調查結果。不管怎么說,人全部活著,就是最大的勝利。祝福困在井下的22名工人,感謝所有參與救援的人,特別感謝政府,不放棄任何一絲救援希望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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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第三十六條 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 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1、買的事故車,賣方隱瞞實際事故,可以要求撤銷車輛買賣合同,由賣方返還賣車款。
2、任何人在簽訂買賣合同時,都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原則,交易時對車輛相關信息應當予以披露。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雖然不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但會影響買車人的心理,而且車輛往往會因發生過交通事故而貶值。如果買車人知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信息,一般是不愿意交易的,即使交易,也不會以現有的價格購買。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