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了聯系不上怎么辦_借款人跑了,聯系不上怎么辦?
特邀律師
謝邀。別人欠你錢很久了,現在聯系不上。該怎么解決呢?
第一,你要明確他是借你錢還是欠你錢。如果是欠錢,也就是說打的是欠條,那訴訟時效是兩年。你說的時間很久了。如果是欠條,你中間也沒有要過,那恐怕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用法律的途徑解決已經沒有可能了。
如果他打的是借條。也沒有協議還款時間,那你的訴訟時效就是二十年。如果沒有超出這個時間,可以拿著借條去法院立案,要求其償還自己的借款。雖然人暫時找不到,但一旦抓住人,就有可能將錢要回。
如果原來關系不錯,你沒有要借條,那就徹底沒有通過法律解決的可能了。只能找到人后,通過講人情,套友誼,讓他良心發現,把錢還給你了。
兩人向同一人借款,打下來欠條,但是一個人跑路了,現在錢要剩下一個人全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在該欠條中已經寫明每個人所借的金額,同時借條內容不能證明是對方二人負有共同償還義務的,則對方個人只對自己所借的金額負有償還義務,沒有義務幫另外一個人還款。所以債權人只能根據對方各自的借款金額向對方主張權利,不能要求剩下的一個人來全部償還?! ?、如果在借條中沒有明確每個人所借的金額,并由對方二人共同在借款人處簽名確認的,或借條明確表明是雙方共同借款的,則二個借款人負有共同償還借款的義務。如果其中一個人找不到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另外一個人歸還全部借款。
訴前保全,法院見。
小菜前些年做過幾年的民間借貸,后來也代理過一些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有些經驗分享給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第一、先看出借資金的合法性
你把錢借給別人,別人到期不還你的錢,跑路了,失聯了,這個時候你怎么辦?自認倒霉嗎?顯然不是的!雖然你是放貸人,但你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這個時候,你想走司法途徑,取得司法救濟,需要先審查你借出去的錢是不是合法的?也就是你借出去的錢是不是你自己的合法收入?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如果你借給別人的錢不是自己的合法收入,比如是通過親戚朋友集資來的,或者是套取金融機構資金再高利轉貸的,訴訟到法院都是不會得到支持的,也就沒有必要去法院折騰。
如果你借出去的錢都是自己的合法收入,比如工資獎金所得,投資收益所得,接工程所得,有合法的證據材料,那么是可以走司法途徑的,只要證據確實、充分,大概率都會得到法院支持。
還有一個合法性問題,就是你是不是職業放貸人?
如果你是職業放貸人,也建議你不要走司法途徑了,不然錢要不回來,還要扯出其他問題,就不好。
第二、如果你的錢不合法怎么辦?
如果出借的錢是集資來的,或者套取銀行的錢高利轉貸的,就死了走司法途徑的心,走不通!不受法律保護。
在這種情況下,你只能自己想辦法要錢。
自己想辦法要錢的路子很多,但現在受到嚴格管控,定位找人關系不好也行不通了,借出去的錢少也劃不來這么干。
想節省費用就自己搞,想省心一些的話,就委托給專業人士去做。但不管怎么要錢、找人,都要合法,不要錢沒有要到,還把自己整進去了就不劃算。畢竟錢沒了無所謂,再掙就行了,人進去了,想掙錢都沒機會。
要是對方確實沒錢了,就算人找到了也于事無補,起不到什么作用,還花費很多費用,也不劃算。
第三、借出去的錢合法怎么辦?
如果出借的錢是合法的,就準備好證據材料,直接去法院訴訟,對方失聯、失蹤,沒有關系,法院會采取公告的方式送達,公告通知對方來應訴;如對方不來,只要證據充分,法院缺席判決也是很有利的,基本你怎么主張,又有證據支撐,法院就會怎么判。
拿到法院勝訴判決后,等待判決生效,生效后,即可以通過執行程序,尋找財產線索,執行借款人名下的房子、車子、存款、股權等財產。
如果借款人上面這些財產都沒有,也不用捉急!慢慢等吧,慢慢找吧,有勝訴判決在,以后總有機會的。
最后,小菜的一些建議
1.現在是法制社會,做任何事情都要合法,即便損失些利益也是可以的,不要過于看中利益而忽視了行為的合法性,不然要吃虧。
2.借錢后跑路、失蹤的大有人在,有的是耍賴,有的是無奈!不管哪種情況,都不要急,慢慢想辦法解決問題,最后都能解決,無非就是時間問題。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88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二、法律解釋
上述法律是2017年10月1日生效。因此在2017年10月1日之前,普通的訴訟時效是2年,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普通的訴訟時效就是3年了。
所以借條的訴訟時效就不再是2年,而變成了3年。
法律上的時效很多,訴訟時效本身并不等于有效期。因此,借條的訴訟時效是3年,不等于借條的有效期就是3年。
三、具體問題
1.鑒于您說的額具體問題,借您錢的整個人嗯逃跑是怎么一回事,是因為別的事情逃跑了,還是就是因為故意逃避還您的錢逃跑了。
2.您當時借錢給他是不是有借條。借條上寫了什么時候還。以借條為依據計算訴訟時效。
3.您現在是否還能聯系上他,他是否故意回避您。
如果是他專門為了逃避您的借款而逃避的,那就應該及早做法律起訴打算了。
銀行,法院,還有,借貸人,最后聯合起來坑擔保人,擔保法存在誤讀,擔保是有擔保期限的超出擔保期擔保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應該釋法,重新解讀擔保法的定義,銀行起訴借貸人,法院急執行借貸人如果借貸人跑路失聯,法院急于結案就去執行擔保人,最后真正的受害人還是擔保人,四方人員成了惡行循環,永遠走不出起訴,被起訴債務糾紛圈子。
我是法律人,我將從法律起訴流程角度來為你解答。
欠款人失去聯系,給債權人的權利帶來極大影響。這時候債權人債務收回的可能性極低,選擇向法院起訴是最可行最有效的手段。
由于法律對債權的保護具有時效性,也就是有時間限制,超過訴訟時效以后,法律就不再保護債權。而且審理案件也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當債務人失去聯系以后,債權人要盡快上訴,等法院判決生效以后立即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立案時,債權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債務人的身份信息,所以,債權人應當通過各種渠道提供債務人的準確身份信息,不然很可能不能立案。
只要立案以后,就算法院聯系不上債務人,也不影響判決。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應以公告方式向被告送達開庭傳票,公告期滿后法院可以缺席審理和判決,判決后再以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達判決書,公告期滿后判決生效。
判決生效以后,進入執行階段。如果債務人名下有財產,應盡可能在起訴前或起訴后就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欠款人名下暫時沒有財產,法院一般會中止執行,在將來任何時候找到欠款人或發現其財產線索,法院可立即采取執行措施,及時實現當事人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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