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森林火災量刑標準_森林火災立案標準?
特邀律師
哇,真有點不敢相信……
今年3月28日,四川涼山木里縣喬瓦鎮鋤頭灣村與項腳鄉項腳村交界處發生森林火災……火場過火面積270公頃,造成不連續火線50多公里……當地共組織4000多人連續奮戰13天才最終將或滅掉,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
如今終于破案了!官方通報起火原因,竟然是一名11歲小男孩引發:……此次森林火災系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歲)于2020年3月28日14時…在家后山處用打火機點燃松針和木羅松煙熏洞內松鼠時不慎失火引發……
此案目前還在進一步偵查中,但這個11歲的小男孩前景不妙……雖然田某某年齡不足14周歲,本人不予刑事處罰,只能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收容教養已經于2019年廢止),另外家長必須代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再回到一年前的那場涼山木里大火,曾導致31位勇士犧牲……想想都心有余悸……對孩子全方位的教育不容任何忽視……
一、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30畝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都應當立案;過火有林地面積150畝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750畝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構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條二款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服役。 二、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災的都應當立案;過火有林地面積30畝以上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150畝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為特別重大案件。故意放火燒毀林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條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五)放火毀林案。凡放火燒毀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都應立案,其中燒毀森林二十畝以上,或者損失一千元以上,以及致人重傷、死亡的重大案件;燒毀森林二百畝以上,或者損失一萬元以上,以及致死數人的為特別重大案件。(六)失火毀林案。失火燒毀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十畝以上,或者損失折款五百元以上,以及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一千畝以上,或者損失折款五萬元以上,以及死亡三人以上、死傷五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一萬畝以上,或者損失折款五十萬元以上,以及死亡十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失火罪的情節輕重,最高法院沒有制定統一的標準,《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中規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過火有林地面積為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這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在法律上稱之為失火罪。
在實踐中要根據情節的輕重,決定如何處罰,參考請看認定標準。一、失火罪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二、《刑法》第115條規定: (第一款)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刑法修正案(三)修改} (第二款)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認定標準: (一)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導致死亡3人以上;2、重傷10人或者死亡、重傷10人以上;3、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4、燒毀30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50萬元以上;5、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防護林、特種用途林10公頃以上;6、人員傷亡、燒毀戶、直接財產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教學、生活受到重大損害的。(二)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之“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2、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3、燒毀15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25萬元以上;4、過火有林地面積為2公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