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老板不退押金怎么辦_合同到期不退押金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簡單,妥協未果?依法維權。
只要能夠證明你已經繳納了押金,并且完全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就可以了。對方不退還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
當初簽訂合同是否明文約定?若有?房東無條件退押金?除非租期內有損廠或房?但應商議修復,如果房東付維修費?應減去修復費后如數歸還押金。再不歸還?起訴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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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況:
1、租房時簽了合同,并針對押金部分做了說明。如果房東不退押金,可以拿合同咨詢律師起訴至法院。
2、協商解決。當溝通無效后可以尋找當地居委會或派出所等機構協助解決。
針對租房的相關法律法規說明: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 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也不能采取違法暴力等手段進行索要。否則不但要不回押金,還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受到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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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自己的租房合同,如果上面明確寫著退房多少天房東退還押金,到了時間點房東還沒退的話,那可以先拿著合同去找房東,如果房東不退,可以走法律程序,找個律師朋友發個律師函,一般都會退給你了。
看了你提的情況,你的租賃合同已經到期,你要求退租,但是,因為房屋的物品有損毀,而產生糾紛,房東不給你退押金,你這時候稱房東耍賴,是否用詞有點欠妥當,房屋的損毀是以前的租戶所為,也只能是你跟他解決房東的物品損壞問題,因為,你當時承租的時候對損毀情況,沒有向房東及時反映,現在房東向你追償是有一定的根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
因此,房東拒絕退還押金是有一定道理的,你要和房東及前租賃戶積極溝通,爭取房東的諒解,如果協商不成,也只能由人民法院解決了。
租賃合同中,出租人為了保障自己租賃物的財產安全和完整,通常會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押金,并聲稱租賃合同到期后,就會將押金退還承租人。但現實中,往往會有很多出租人會在接收房屋的時候以承租人損壞了其物品等各種理由對押金進行扣押,不予退還。那么遇到這種情況,大家應該怎么處理呢。首先應盡量和出租人進行協商,如果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申請居委會進行出面調解,當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房東退還押金,但是起訴的時候,一定要注重證據的收集,首先必須證明自己向房東支付了押金,其次要證明租賃關已經結束且自己沒有違反租賃合同的約定。這樣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