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延遲收房后果_交房的時候能延遲收房嗎?
特邀律師
交房是買房過程中很重要的一環,涉及到物權轉移、責任劃分以及物業費的交納等問題 ,必須認真對待。否則可能涉及到違約,或者視同交付。
在正常情況下,在接到開發商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后,購房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辦理入伙手續,結清購房價款及預交費用,交納物業費,領取鑰匙,就算交付完畢。
如果有正當理由則可以推遲收房。比如,房屋尚未通過竣工驗收,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等。出差在外趕不回來,這也屬于正當理由,但不是很充分,可以與開發商協商適當推遲,但這個時間一般不會允許太長,一周之內問題不大,想延遲一個月可能比較有難度。你必須在開發商同意的交房時間內收房,超過約定的截止時間即視為房屋已交付(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交付的房屋滅失和損毀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在與開發商協商延期交房過程中,要注意保留開發商同意延期交房的書面憑證,以備日后因交付出現糾紛維權時之需。
按照合同法,如果不及時收房也算是違約,如果物業或者開發商要求提交一定的保管費也是合理的 不按要求及時收房,故意延期可能會給自己的房產產權帶來影響,之前看過一個案例,因為業主自己原因不去交房,然后物業把房子租賃給 別人了,后來該業主為拿回房子使用權,幾經周折 如果收房 有嚴重質量問題,可以要求修補 延期收房
要看業主拒絕收房的理由,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如漏水,門窗不嚴密、墻體嚴重開裂等無法入住的問題,確實可以拒絕收房,開發商應在合理期限內修理完畢,并支付業主因延遲入住造成的如租房損失等費用。也可以要求在修畢收房后再支付物業管理費。
如果不是影響入住的質量問題,建議不要貿然拒絕收房,否則耽誤了自己的時間,也沒有實際的好處。
關鍵看業主能否維護自己的權益了。當然也有不了了之的。
很多不懂法規,不懂物業管理的人都有各種奇葩思想。
物業費計費是按照開發商正式通知交房之日算起的,你來不來收房、裝不裝修、住不住都與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無關,都是你個人的行為。物業公司應該提供的公共管理與服務一樣也沒少,不存在減免物業費的規定。
除非你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無法交房,在開發商整改期間,由開發商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房子整改完畢,達到交房條件,那么繼續由房主繳納物業費。
很多買商品房的人都沒有起碼法律觀念,會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好比你買了一臺電視機、一輛小汽車,總要先看看《使用說明書》吧!不然很容易把東西搞壞造成事故。
買商品房的人一點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合同》,不然自己怎么成為了被告,被起訴到法院都不知道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