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勞動者應當履行的義務是_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什么?
特邀律師
答: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下列權利: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權和選擇職業權利;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勞動者有在勞動者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勞動者有提出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除上述權利外,勞動者還享有其他勞動權利,這些勞動權利是:依法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在勞動過程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利;勞動中遇有緊急情況時采取避險的權利;對違反勞動紀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的權利。勞動者應當履行如下義務;應當按規定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用人單位對于勞動者應該承擔的義務主要包括: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崗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為勞動者繳納公積金、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等。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者的義務勞動者的義務是指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必須作出一定行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為的責任。勞動者的義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2提高職業技能3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4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答:勞動者的具有以下基本權利,應履行以下義務: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依法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利與用人單位平等協商的權利,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拒絕執行的權利,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利,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檢舉和控告的權利等。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