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評估報告有效期的規定_估價報告有效期一般為多長?
特邀律師
有,按照現行規定,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限為一年,即從評估基準日起計算起一年。若評估基準日為2011年10月31日,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自2011年10月31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止。
1、根據《城市土地估價規程》1.5:土地估價報告的有效期是一年,但一般行業執行標準是半年(6個月)有效期限。2、在強制拍賣土地案中,評估報告注明有效期為一年。 土地估價報告審核實際上是對土地估價師已完成的土地估價報告進行檢查并提出評判意見的行為或過程。土地估價報告審核可以分為外部審核和內部審核兩類。外部審核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客戶組織人員對已向委托方 (或相關當事人)提供的土地估價報告進行的質量評判性審核。內部審核是指土地估價機構組織內部人員對本機構已完成但尚未向委托方(或相關當事人)提供的土地估價報告進行的審查、核對,并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以不斷完善報告內容,提高報告質量。內部審核已成為不斷提高土地估價師執業水平和提高土地估價報告質量的最佳途徑之一。
一般而言,以前的股權轉讓評估報告主要還是出現在國有資產和證券相關兩個方面,此外,涉及到中外合資企業,稅務部門往往也會要求提供資產評估報告。但是,隨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于2010年7月26日頒布,涉及到企業重組的都需要提供資產評估報告了。
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一般規定自評估基準日起1 年內有效,主要是指國有資產那塊的,其他房地產、土地評估報告有效期為半年。 特需的:假設2006年9月評估資產2004年12月31日基準日的價值(多為法院確定特定日期的資產價值),有效期就不能按基準日算了,可以按報告日算有效期1年。 一般評估報告到期后最好要原評估機構從新選個基準日再出個新報告(基本用前面的資料,很簡單的,收費不要很多的)。
不一定。
原因:沒有強制性法律規定。
以下情況應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2、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3、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
4、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關于資產評估報告:
1、資產評估報告是接受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在完成評估項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關于項目評估過程及其結果等基本情況的具有公證性的工作報告,是評估機構履行評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評估機構為資產評估項目承擔法律責任的證明文件。
2、評估報告包括正文和附件兩部分,是評估機構完成評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結論報告,該報告經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后生效。
3、國際上對資產評估報告有不同的分類,如美國專業評估執業統一準則將評估報告分為完整型評估報告、簡明型評估報告、限制型評估報告、評估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