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二十五天辭職不發工資怎么辦_離職工資不發怎么辦?
特邀律師
如據題意中提示內容屬實的話,分析認為,也就是說可能有二種情況,一是也許你只是口頭上表示要辭職。二只是將辭職報告交于工段長或是科長,而他們又忘了將此報告交與勞動人事部門和相關主管該人事部門的領導,那么勞人科或主管領導經核實確實你所交辭職報告仍在工段長或是科長手里,那這個事情就復雜了,主管部門和領導確實是沒收到呀,那提示中的說法也許成立,否則主管部門怎么會說還沒收到離職單呢?
正確的做法正象題目中所說,你應將辭職報告提前30天交與勞動人事部門或公司主管領導,但你仍應繼續上班等候上級批復,30天后按勞動法規定,不論上級主管批準與否,你可辦好相關手續如退還工牌工具等制度規定的必退物品后,可走人,當然相關工資問題公司應結清于你。否則可向地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討回公道。
謝謝,
現在有法律,找勞動局維權,血汗錢一分也少不了。
25號辦理離職,31號不發工資要看公司當時的規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是次月10號或者15號才發工資,也有的公司是離職手續辦完后剩余工資由財務統一發。
這兩種情況,看你自己的實際情況,是哪一種,不管如何,公司應該都不會克扣你的工資的。
一、辦理離職時注意事項
作為職場人士,真正的人品就是提現在辦理離職手續時,交接工作也非常關鍵。
比如你把主要工作羅列出來,再把待辦事件寫清楚,讓對方簽字確認。交接工作包含了交接人、監交人、接收人,這樣把內容全部標注清楚。
辦理完這些手續,就可以走辭職程序。讓領導簽字確認,把所有的資料都準備好,讓對方簽訂好,讓公司把你的工資結算清楚。
二、建議你自己先把工資算好,然后約定支付時間。
這里注意一點就是你把自己的工資算好,在寫辭職報告時寫進去,請領導簽字。
不管如何,耐心等待,會發你工資的。或者你電話問一下人事部門,發工資的時間,主動出擊。
@李潁潁姐 十年職場,創業一年,為你解答職場及經營困惑,關注潁姐,業績翻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明文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首先應該和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溝通。值得注意的一點,你要向該公司索取離職前的工資明細單,并確認工資是否沒有問題。你一定要先好好和溝通,如果想辦法能讓他們打一個欠條并蓋章那是最好不過的了,這就是你的工資金額憑證以及他們拖欠工資的證據。如果溝通未果,則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一般來說,勞動部門都會為勞動者維權的。
當勞動者離職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結清勞動者所有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不按時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可以申請仲裁,不過,單方離職,屬違約,要看勞動合同有無違約的條款約定。
你已經辭職了,為什么你老板拖欠你的工資?是不是還有什么沒有交接完?
老王認為,如果你的東西都交接完畢的話,你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勞動仲裁,別忘記了,仲裁的時間只有90天,也就是說,從你離職當天算起,到你進行勞動仲裁的時間,不要超過90天,超過90天就不能進行勞動仲裁了!
針對樓主的提問,老王認為,樓主要搞清楚你老板不給結算工資的原因,是因為你老板真的沒有錢,還是你就無賴。
樓主最好找你前老板聊聊,看看為什么不結算工資,如果是無賴,就直接安裝老王說的進行勞動仲裁!
你的老板真的沒有錢的話,你要估計要要不回來了。不過,一家公司不會窮到連你的工資都發不下來了。真的到連工資都發不下來的話,估計這家公司距離死亡也差不多了!
不過,現在拖欠員工工資的企業真的不多了。
老王從大學畢業,到現在基本上沒有遇到過老板拖欠工資,都是很準時的發工資,不過,老王也會全力以赴完成自己的工作!
老王給你的解決方案:
1、雙方協商,趕快把問題解決掉,好聚好散!
2、在法律保護期限進行勞動仲裁,法律保護期是90天,一定記住是90天,只有在這90天內才有效!
3、最好選擇第一條,如果老板還是耍無賴,你也就不要客氣了,仲裁不行,就到法院起訴!不要害怕,如果你越害怕,別人就越欺負你!
你公司有沒有營業執照?若有就是合法的。可能是合法的公司從事了不合法的業務而已。你現在別管他們非法不非法,先查驗他們的營業執照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你的錢就能拿到手。若是真的,那你要這樣做:
1,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反應,說你入職5個月,該公司一直沒有給你辦理社保,交納五險,你以此理由申請索賠2倍工資。這期間,只要你在公司上班就行,讓勞動局的人到你們單位來調查了解即可。不需要提供索材。當然了,如果你有入職證明更好了,工作牌、工作證、工作服都是最好的證據了。要是沒有你在職使用的電腦就是最好的證據里面的資料什么的,你都知道。若公司的營業執照造假,或者超范圍經營:你可以這樣做:
2,直接報警。交由警方處理。
3,若是超范圍經營,那你直接向你們當地的工商局投訴反應。
4,向勞動局反應,要求同時介入調查處理即可。這樣,你們老板也會被罰,你的工資也能要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