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醫院最有效的方式_醫院怎么投訴?
特邀律師
12345可以投訴醫院的,12345一般指各地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由電話12345、市長信箱、手機短信、手機客戶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組成的專門受理熱線事項的公共服務平臺,而不僅僅是電話12345。
12345熱線可以提高為民服務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創新社會治理,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所以你有了任何的困難或者解決不了的問題,都可以打12345咨詢或者投訴,現在的企事業單位都有投訴率,高的話會直接約談領導,所以問題一旦下發,都會很重視的
你好,醫院最怕投訴肯定是醫生錯診看錯病,開錯藥,手術失誤,這些都是人命關天的啊,一出錯也許就會失去一個生命。所以醫院遇到這些投訴真的會非常難處理。
患者的過度要求怎么拒診?
因為醫院誤診導致手術事故的事情,我也是親身經歷過的,但是投訴起來比較麻煩,我在這里也和大家講講自己的親身經歷,與大家共享。
在2019年元旦,我開車到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我是縱向行駛與一個橫向行使的摩托車相撞,最后經交警認定,我負全部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生以后,120救護車將傷者拉到了重慶的一所二級醫院救治,經醫院檢查屬于左下肢裸關節粉粹性骨折,晚上家屬到醫院以后,提出轉院到重慶一所著名的軍隊三甲醫院進行救治,對于傷者家屬的要求我也不好提出反對意見,經和保險公司商量同意了家屬的意見。
傷者轉到這家三級醫院以后,經過再次檢查,傷勢和以前二級醫院檢查的結果大同小異,也是粉粹性骨折。但是該醫院在做手術時,第一次手術做了幾個小時,手術完成以后,醫院聲稱手術很成功,但是由于家屬發現手術以后大拇指血液不流暢,指甲發白。醫院主治大夫經檢查以后,決定第二次手術,這樣就導致在不到八個小時的時間之內,傷者被第二次推上手術臺進行第二次手術。第二次手術下來以后,大拇指的血液流暢似乎有所好轉,但是第二天仍然出現和第一次手術相同的問題,大指姆的血液循環沒有得到根本改變。
過了一個月以后,不但大拇指血液循環不但沒有得到根本改變,連整個五指都幾乎失去了知覺,過了三個月整個腳板也失去了知覺,六個月以后醫院決定踝關節以下截肢。這樣我的病人就從一個最初粉粹性骨折變成了截肢,本來三個月可以治療好的結果在醫院住了9個多月。住院費用花了26萬元左右,傷者傷殘等級由原來預計的傷殘九級變成了傷殘七級,這是什么概念,這就意味著傷殘賠償金要由幾萬元變成30多萬元,同時還要負責殘疾輔助器具的賠償,這也是一筆巨大的費用。
由于醫院的不作為,導致我原來可以在保險范圍內能夠支付賠償,現在除了保險公司賠償以外,我自己還要支付30多萬(保險限額42萬)。由于醫院的不作為無論是給傷者還是我個人都造成了巨大損失。我們也試圖找醫院的麻煩,但是這個難度是非常大的。一般比較大的醫院,都有一個醫療事故投訴部門,有的叫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有的叫醫療投訴辦公室,如果走醫院內部處理,可以事先將書面材料報醫院的醫療糾紛辦公室,由醫院相關部門組織內部調查,證明醫生的確存在失誤的,可以內部協商解決。
像你這種情況,是由于醫院誤診導致的手術失誤,醫院是可以通過給予減免醫療費用,賠償經濟損失等來進行解決,如果對于醫院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法院直接起訴。在我的這個案例中,由于起訴人需要傷者配合,但是由于傷者認為醫療費用,賠償費用我都已經承擔了,所以傷者的積極性不高,加之起訴程序比較復雜,能否獲勝我也沒有把握,所以我也就放棄了起訴醫院的想法。但像你的這個案件主要原因還是由誤診引起的,將闌尾炎診斷為胃出血,你們是直接受害者,是可以直接起訴醫院的。但是起訴醫院比較麻煩的是要申請做醫療事故鑒定,而參加醫療事故鑒定的專家大都是醫療系統的人員,他們占了天然的優勢。只有鑒定為醫療事故,法院才能作出有利于患者的判決。
綜上所述,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結合我的經歷,要投訴醫院分為三步走。第一步到醫院的醫療糾紛辦公室投訴醫生,由醫院內部組織調查,和醫院協商處理,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如果對醫院的處理不滿意的,可以到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下設的醫療糾紛辦公室進行投訴,由于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調查處理;第三步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后法院一般要求要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最后才能根據醫療事故鑒定報告作出相應的判決。
如果患者要投訴的是醫院的醫務人員,可以投訴到醫院的醫保科或找醫院領導投訴,但如果患者要投訴的是醫院,則可以通過撥打衛生行政部門的電話來投訴。
直接打投訴辦公室的電話
衛生局舉報電話是12320,衛生局投訴方式包括:1、直接撥打12320舉報電話就報;2、可以向衛生局或者醫藥監督管理局或者當地的醫療協會進行投訴。3、可以到衛生行政部門舉報投訴;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到檢察院舉報,最好能提供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或者線索。
過度醫療是老百姓的口語,標準是什么?連標準都沒有,啥是過度醫療?怎么定義?所以,處理起來比較難。
大部分醫院對疾病治療有規范,當然這是給醫生看的,老百姓也看不懂,就像我們去4S店修車,他們也是有規范的,外行也不懂,也許被宰了,還得感謝人家。
遇到這樣的事情(懷疑過度醫療),首先要保存好病歷,以及各種證據。然后找信得過的醫生朋友咨詢了解一下,主要看看是否違反醫療規范(各種指南,醫院的規則,各級行政部門的文件),如果醫生有錯誤,并且,損害和錯誤有關聯,恭喜你應該會得到賠償。反之,即使你心里郁悶,也只能草草了事收場。現在跟以前不一樣了,如果沒有依據的鬧騰醫院,會被拘留、上黑名單。
最后,提醒大家一下。醫療糾紛跟交通事故差不多,是難免的。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劃分往往跟大眾樸素的認識不一樣,現實中很多人會抵觸交警的責任判定,這主要民眾對交法理解不夠。醫療糾紛也一樣,大部分訴訟患者敗訴,絕大多數不是什么老子鑒定兒子的問題,也可能有極少數吧,主要問題是我們對醫療和法律的無知。你總不能說醫院勾結法院徇私舞弊吧。果真這樣想也是無語了。
我也在思考,醫患本是一個戰壕里的戰友,共同面對的敵人是疾病。現在怎么自相殘殺?這樣的結果,必然兩敗俱傷,怎么能戰勝敵人(疾病)?最終是醫生、患者都一肚子牢騷,都是受害者。
我也注意到,患者批評醫生主要是從道德層面,很少有從法律層面指出醫生的錯誤。個人認為,依靠道德調和醫患關系很難,依靠法律是根本。醫生依法行醫,患者依法就診(應該出臺就診法),出現糾紛依法處理(像交通事故一樣),這樣才是醫院與患關系的相處之道,以往我們過分強調道德,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今后,應該強調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