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孩子歸誰_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特邀律師
從法律角度講,2歲以下的歸母親;2歲到8歲,歸已經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隨其生活時間長或無其他子女的一方;8歲以上的未成年,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為了孩子考慮,應歸經濟收入、住房條件、文化程度較好的一方。
如果孩子小,離婚后,孩子還是交給媽媽比較好,尤其是女孩子。
因為媽媽通常比較細心點,對孩子的各方面情況又比較了解,比爸爸有耐心,有責任感。
在以后的生活當中,更容易相處!
當然,這里也不能忽略爸爸媽媽各自的能力,和生活條件,以及孩子想跟誰的問題。
法院的判決,孩子本身的意愿,也必須引起重視!
離婚,總體來說,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對孩子來說,缺爹少娘,跟誰,都有缺失,遺憾。
我們更傾向于,男孩子,盡量交由父親來帶。女孩子,盡量交由母親來帶!
同性別的人來帶,身體構造相對比較了解,有信心。
以至于不會碰到什么情況,驚慌失措,不知所以然。
當然,請教別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兒子就是我帶大的,女兒就是她媽媽帶大的。
如果把女兒交給我帶,我還真不知道怎么帶?
天天給女孩子洗頭,洗澡,扎頭發,穿漂亮衣裳,收拾,隨時保持干凈整潔等,我還真不會,也真沒有那個時間。
男孩子,相對就好帶多了!就算是在地上爬,也能健康長大。也不用天天收拾,扎頭發,要爸爸抱了!……
反正,我就是個粗俗,邋遢的人。
遇到這種情況,我肯定會首選兒子,再是女兒!
不是我不喜歡女兒,是因為女孩子的確難帶。像我這樣的男人,不是帶她的那塊料。交給她媽媽帶,我完全放心!
讓我自己帶,真的不敢放心。
所以,孩子的事情,我們還是要綜合考慮。具體跟誰,還是根據各家的情況來定。
不要勉強自己,也不要為難別人!
都是自己的孩子,其實跟誰都一樣。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將來的事情,也只能夠等到將來再說。
現在,我們只能做好自己,給孩子一個安穩的家。
共同努力,相互包容和理解。
盡量不要離婚,非要走到那一步,大家都難堪!
孩子,才是最無辜的。
夫妻離婚,孩子交給誰,比較合適?
跟媽媽比較合適。
因為媽媽細心,溫柔體貼,更容易教化孩子。
而爸爸整天忙忙碌碌,重心已不在孩子身上。
當然,世事無絕對,有些爸爸和媽媽,可能不一樣。
我們不能一概而論,要區別對待,情況因人而異。
離婚后,孩子跟誰,其實都會很辛苦!
最終,還是要靠自己。
對于孩子撫養權的這個問題,首先夫妻雙方是能協商的還是要先協商解決。我特別不贊成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拿孩子作為籌碼,因為夫妻雙方離婚,本來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就已經造成了影響,如果再拿孩子作為籌碼,那孩子是不是太可憐了呢?所以我通常都是建議當事人離婚的時候,財產你可以爭,但是孩子沒有必要爭得歇斯底里!
因為有很多人爭奪孩養孩子撫養權的目的,就是不想讓對方看孩子,其實這個是既不合情也不合法的。
因為法律規定了一方獲得孩子的撫養權,但是你不能阻撓對方來探望孩子,探望孩子是對方的權利,這不僅是對方的權利,而且是對孩子身心健康有很嚴重影響的。如果你爭奪撫養權,就是為了不讓對方來看孩子,這種情況下是違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不利的。
所以我們建議當事人對于孩子撫養權還是要心平氣和的去協商,因為你們只有協商好了,孩子才能夠健康平安的長大。
如果實在協商不成,那么按照法律規定,一般兩歲以下的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超過十歲的孩子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2至10歲之間的孩子,就要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長了,這個就需要法官來根據自由裁量權來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了。
所以你看,與其讓法官來猜你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長,還不如你們雙方自行協商,因為孩子撫養權雖然歸你了,也不代表你就能一直養著這個孩子不讓對方看,所以孩子撫養權歸誰,其實意義并不太大。
而且也不是說誰擁有了孩子的撫養權,誰就能夠多分財產,這個是不會產生很巨大的影響的。
所以建議大家在離婚的時候,既然已經離婚了,就好聚好散吧,看著孩子的面上,將來大家還要見面,就不要見面三分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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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悟空邀請問答!兩個人相遇,相知,相愛,結婚,安家生子不容易,但現在的夫妻雙方都互不珍惜,互相一點都不包容忍讓,說不上兩記話就吵鬧,打罵,真是鬧得一個家庭,雞飛狗跳,一點都不像話,首先說一句話就離婚,這些人真是不堪設想,不知當初為什么要結婚。
在這個世上到底誰懂誰,誰假誰真,誰是誰的,誰該扶持誰,誰離開了誰,照樣生活,鳥兒離開大地一樣在空中,自由的飛翔,人應該多為家庭老人孩子考慮,不逞強好勝,互相多忍讓包容,少說多做,不惹事生非,為人類社會的發展,發出一點微薄之光,不要一天沒有事干,就東想西想,羨慕嫉妒攀比,端著碗里看著鍋里,站在這山望著那山,人心不足蛇吞象。
在于夫妻離婚了,只有一個孩孑判給誰,另一方給不給撫養費,這個問題,要看誰心地善良,誰人品端正,誰最喜歡孩子,誰能帶養好孩子,誰能給孩子最好的學習條件,根據夫妻雙方的意見,讓人民法院判決來決定,另一方肯定要承擔一部分撫養費。
如果女方在撫養期失職,沒有撫養好孩子,讓孩子的生存、身體、學習受到影響,或因女方在撫養中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男方有權向法院提起申訴重新奪回撫養權!謝謝邀請回答!
說到男方一家要搶奪孩子的事,我覺得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他是真的搶孩子,但沒有真心,有句話說得好,‘做母親從懷上小孩就開始了,而做父親要從生下小孩時起。’又有句話說,‘寧跟討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這就是說明,孩子和母親的關系比父親要親,如果不是強扯上的所謂姓氏的關系,父親和母親真沒什么可比性,就是動物界,也是帶幼崽的母親居多。對父親來說,孩子的意義就是私有財產的意義,姓氏實際上就是一個私有財產的標志,父親說心疼孩子,不如說心疼自己的財產,所以,他搶的是自己的私有財產,不信且看,搶的大多都是男孩子,因為傳統思想認為,女孩是別家人。
二、他不是真的搶孩子,是蓄意的,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男母静皇切『⑸砩?,他是以小孩來要挾孩子母親,他知道孩子母親心軟,他想取得更多的財產,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這種情形,一個離婚母親,凈身出戶,含辛茹苦地帶大小孩,當然,這還不是他最終的算計,他的算計在于,等他老了,還可以找到他沒有撫養過的孩子,讓他贍養自己,誰叫法律規定好的,孩子可是逃不掉的。
三、他可能是真心的,他認為母親帶不好孩子,他會好好帶在身邊,能保障孩子的生活,當然,這種情形不排除有,也有情深義重的好父親,也有薄情的母親,這種父親會為孩子著想。
但是之后,若父親再婚,有后母就變成了后爹,母親若再婚也難以再照顧到孩子,到時孩子過得可想而知,所以,奉勸踏進婚姻的人,請珍惜婚姻,珍惜配偶,別去做傷害配偶的事,別動不動就離婚,因為,離婚的痛苦不是只有你們兩人承受,還有孩子。
說到權利,一半的一半,男方女方權利一樣,沒有誰比誰多,僅僅看你是不是更適合撫養小孩而已。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是離婚案件審理的重點,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關注。
孩子的撫養權歸誰,依據孩子的年齡不同三種情況:
一、孩子如果是兩周歲以下,原則上一定是跟隨母親的。因為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在法律上還在哺乳期,哺乳期的孩子撫養權歸母親,除非孩子的母親放棄。
二、如果孩子是在兩歲到八周歲之間,那么看誰的條件更利于撫養孩子成長。這里的條件呢,不只是指收入,還包括您的學歷,您的住所,以及是否有時間來去照顧孩子等,目前孩子跟著誰生活等綜合判斷;
三、如果孩子8周歲以上,法官會單獨詢問孩子問孩子的意見,是喜歡跟爸爸還是喜歡跟媽媽,問題雖然殘酷,但是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一般都有了自己一定的認知和判斷,其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做出選擇。
總之,無論大人之間的恩怨如何,都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孩子跟著哪一方更適合孩子的健康成長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