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不讓探視孩子可以起訴_如何起訴不讓探視孩子?
特邀律師
孩子的健康快樂離不開父母的愛,單親的家庭一般孩子都會有心靈缺憾的。盡量以低資態去爭取看望孩子,如果不行該打官司打官司。我覺得沒有什么比孩子更要了
只是建議。
沒有規定多長時間,可一月看兩三次或多或少都行,但是要對方便時,如果長期故意不讓看,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探視權,或向法院要求孩子撫養權。
沒有時間規定,隨時可以向法院申請采取強制措施,但是強制措施是針對當事人,并不是小孩;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后仍無明顯效果時,執行法官可以告知申請執行人一方,通過訴訟程序改變探視方式、變更撫養關系,以期更好地行使其親權,以達到維護子女身心健康及家庭、社會穩定之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不可以起訴,探視是一種權利,離婚后家長有探視子女的權利,但法律沒有規定必須要進行探視,故這種情況無論過多久都不可以起訴。但若家長拒不支付子女撫養費,子女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
探視權是父或母對孩子自然而然享有的基本權利。任何人,任何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攔或者剝奪這一權利。
起訴要求對方履行探視權,你應當向法院提交如下資料。①雙方的身份信息;②離婚證;③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證明對孩子探視權作了約定或判決;④支付了孩子撫養費的證據,如銀行轉賬流水單;⑤不讓探望孩子的證據,如證人、錄音資料等。
如果你是通過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憑借雙方身份信息、判決書或者民事調解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你是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則要提供我上面所說的材料全部或者部分。
在對方不讓看孩子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對探望權進行強制執行不是一般的強制執行,法院不能直接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而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通過罰款、拘留措施,強迫離婚不讓見孩子、不讓探望孩子的一方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
參照法律條款:婚姻法第38條和婚姻法第4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