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在民法典中的規定_高空拋物的治安處罰?
特邀律師
當然有責任了,只要交物業費了,業主在小區內不光是高空拋物,比如老公出軌老婆通奸,殺人放火搶劫偷盜,下雨濕了頭太熱出了汗,孩子出生老人去世等等,物業都該高額給賠償。
重慶男子邁開腳,路過某一小區道,萬萬沒有想得到,飛來橫禍自己遭。從天而降一把刀,直插男子后腦勺。
頓時疼痛把牙咬,目光本能往上瞧,自然啥也看不了,一聲粗語口中飆,無奈忍痛電話掏,民警一二零都到。
男子后腦插把刀,四周鮮血往外冒,不過狀況還算好,能動能走能話嘮。看見救護車子到,自己走進車里貓。
送到醫院片子照,沒傷動脈菩薩保,醫生巧妙撥出刀,上藥之后紗布包,消炎還把藥水吊,先后花費幾千鈔。
民警還在調查搞,恐怕多半難以找,樓上監控設備冇,恰似大海把針撈。男子可能白挨刀,只能憤怒發牢騷。
丟刀之人真無聊,人命關天腦后拋,有朝一日禍事到,恐怕不好把難了。輕者賠償掏腰包,重者恐怕要坐牢。膽大妄為瞎胡鬧,真是愚蠢又發寶。物業更得管理好,高空裝好監控瞧,固定證據有人找,管教肇事者難逃。
(文原創。圖片來自網絡,侵權聯刪)
《民法典》學到了什么暫時不敢說,畢竟1260條呢!但有一點是確定的,是必須得學,而且還得好好學!因為它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一天也離不開它。
一、高空拋物如何治安處罰
高空拋物治安處罰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沒有明確規定對高空拋物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根據情節而定,情節較輕的按照治安管理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以及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認為解決方式大概有以下幾個:
1.既然已經確認了是從這棟大樓里掉下來的東西,那么就可以明確這個東西屬于其中一戶業主家里。杯子不可能平白無故掉下來,一定是由某個人扔下來的。
首先,通過對物品的下落地點和造成的破壞程度進行分析,可以縮小懷疑范圍,將目標鎖定在某幾個樓層的某幾戶人家。
其次,既然杯子是人扔下來的,那么杯子上就一定會存有至少一個人以及兩個手指的指紋以及吸煙者的DNA。其實就看警方是不是愿意花時間去做這件事了,如果對大樓所有可能的目標住戶進行指紋和DNA的采集和比對。重點篩查抽煙的男子,我相信還是有很高概率可以找出肇事者的。我不知道警方所說的排查究竟是如何進行的,又是通過什么方式進行的。但是在我看來,從幾十戶人家中找出這個案子的肇事者,并不是大海撈針。
2.為防止意外發生,建議開發商也好,物業也好,盡可能做到監控無死角。其實也就是每幢樓多裝幾個攝像頭,其實也不算非常巨大的支出。只有通過攝像頭的安裝,才可以對這類行為產生威懾力,真正從源頭上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3.現有情況下如果查不到真兇,要讓整棟的住戶理賠的這種方式其實是一種“懶政”。表面上保護了受害人的利益,但另一方面既沒有對肇事者進行嚴懲,還導致警方可以不愿意付出更多心血和時間在此類事件上。對于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并沒有什么幫助。
法律上這只貓不是生命,而是財產的一種,也可以視作是一種物品。
一、法律規定。
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二、日常對于動物的處理。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能碰到飼養的寵物,被車撞死、壓死的情況。你見哪一起交通事故最后判定,由肇事司機償命了?都是將飼養的寵物視作財產,最后通過賠償的形式,解決糾紛。
所以無論是什么情形,貓從你家陽臺墜下,都可以歸結為是飼養的動物自身的行為導致他人受到傷害。這里自身的行為包括咬傷、撓傷或者跳樓砸傷。
民法典新規之高空拋物誰擔責?
高空拋物的行為在民法典里已經明確屬違法行為。
由于在取證方面存在一定難度,所有有所多小區的物業也作了一些改善,比如在小區里全方位安裝監控;同時要加強監督管理工作,比如每棟樓的樓長通過各種方式宣傳和預防業主有高空拋物的行為,同時也貼出通知告示,舉報有獎之類的內容。這樣,就能夠在發生高空拋物事件之后,物業能協助民警完成取證工作。
當發生高空拋物事件之后,物業要第一時間通知救護車前來救援,同時也報警讓警方介入調查取證。
民警趕到現場之后,首先會對現場進行堪察,比如通過監控等設備,找到拋物的具體時間、位置,甚至回從哪單元哪樓層拋出,同時也保護好現場所有的證物,便于下一步繼續作技術研究。
民警根據線索,召開物業骨干的調查會,或單獨約訪目擊證人(要保護好證人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