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上完戶口怎么改名_孩子上了戶口還能改名字嗎?
特邀律師
寶寶已經上戶口,想改名字需要提供寶寶出生證明原件,監護人相關資料到寶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戶籍科進行申請辦理的,由于名字變更影響到孩子相關的戶籍資料一般是比較難更改的。
1.戶口即戶籍,戶口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制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
2.戶口,中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后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征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
3.戶口除了指戶數和人口之外,內地常以它代替“戶籍”,即民政公安部門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居民的冊子。
4.派出所的戶籍民警,負責登記造冊、記錄各家成員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成員關系等各類資料。生了孩子,須報戶口;有人去世,要銷戶口。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所以,簽了購房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變更名字的。但是,如果完成網簽和備案一定更名的,則需征得開放商的同意,撤銷現有購房合同,并和新的購房者簽約重新備案。重新備案是否能通過則會受到多種因素,比如買受人的購房資格等。因此提醒大家,買房不是小事,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煩,買房人在準備改名時還是要考慮清楚。另外,已經按揭的房屋是無法辦理更名的。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小孩二歲,已經辦理上戶,要辦理更改名字,可以辦理,按照公安戶籍管理規定,去戶口所在地村或居委開出辦理小孩更改名字證明,帶上證明,小孩戶口本,出生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更改小孩名字,辦完后,派出所還需要上報縣(市)公安局戶籍股審批,十五天內可以辦妥,完全沒問題,祝好運!
可以改,帶著出生證明和父母的身份證,打個申請,父母本人都得到場,交到社區,在社區時簽上父母的名字,然后拿到派出所,直接就可以改了。
改名字是需要充分的理由的,否則戶籍部門是不會給你改的,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來教你更改名字的具體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兒子或女兒)叫XXX,?年?月?日出生,現年?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準! 年月日)
2:學?;蚪值雷C明(只須證明有你這個人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
當然可以改名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小孩子上戶口之后是可以改名字的。
變更姓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序:申請→ 窗口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我國公民有權辦理姓名變更登記的依據:
一、《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但是針對年滿十八周歲以上的人變更姓名的約束依據:
《公安部三局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1958年4月)第九條規定:
(1)年滿18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不好決定的,應報上一級戶籍管理機關批準。
(2)18周歲以下的人,申請由乳名改為大名的,根據本人或者父母的申報即可給予變更。但被收養或者被認領的人,年齡較大的須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給予變更。
(3)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的職工需要變更姓名時,必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才可給予變更。
(4)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處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勞動教養的人,一律不準變更姓名。
提供法律意見: 所以針對年滿18周歲的人來說,更改姓名比較困難,不是說不能改,準確的說是申請改名得到批準的可能性極小,因為18歲以上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改名的成本和風險都較大,不利于戶籍、治安等各方面管理。
假如你現在改名,你的戶籍信息要變更,你的學籍、駕駛證、結婚證(離婚證)、保險等都要變更或以戶籍證明加以附證,否則會給生活帶來你意想不到的麻煩,你的劣跡、犯罪記錄等有可能跟隨改名受到影響,同時,你和他人的債權債務關系,你的贍養、撫養義務,繼承權都會在日后的生活中突顯各種各樣的矛盾。所以,從便于公安戶籍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的角度看,應對更名權進行合理控制,以免給社會管理帶來巨大壓力。
所以,改名并不是都不行,只不過會比較困難罷了。現在公安局內部的辦理原則一般是不給予辦理,除有特殊情況。當然現實操作中,你如果能去找點關系,至少還是有門路的。而且你的變更理由還是近乎人情的。具體操作還是需要你本人或者拖親屬去公安局戶政科咨詢吧。
還有改名字要趁早,時間越后越不好辦理的!
另附一般的辦理姓名變更登記的條件及程序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問題,應堅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則。18周歲以上嚴格控制更名。
一、申報人應具備的證明材料
(1)要求變更姓名的本人或監護人申請;
(2)單位、街道或學校介紹信;
(3)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二、申報變更程序
持以上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由戶籍內勤受理,6周歲以下的由戶籍內勤當場辦理;6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由外勤民警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5日之內報所長審批完畢;16周歲以上的,外勤民警寫出詳細調查報告,所長簽署意見,5日之內報縣公安局戶政大隊審批,縣局戶政大隊7日之內審批完畢,各派出所接到審批材料后5日之內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