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緩刑是什么意思_被判緩刑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緩刑就是在緩刑考驗期內不再犯新罪,就不用收監執行,也就是坐牢。
你這種情況,只要不在一年的緩刑期內犯罪,就不用坐牢了。
刑罰附條件不執行,緩刑期滿視為刑罰執行完畢比方說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執行兩年意思就是判兩年徒刑,在兩年內符合條件就視為兩年刑服完了附的條件,最基本的就是不犯罪,在社區接受矯正,為社區提供服務當然也有另類的,比方食品安全犯罪如果緩刑會同時禁止從事食品經營,因為網吧成癮的少年如果緩刑,會禁止進入網吧,諸如此類的條件都會以禁止令的形式寫在判決書上作為緩刑的條件這里法官就列了劉某某緩刑期間的義務。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規……”,就會回去蹲那三年牢。而這個案子的被告人被禁止在36個月的緩刑期限內涉足網吧和游戲機房,如果違反,那就回去蹲二年六個月。
實際判了2年刑,但是不是在監獄執行,而是有三年的緩刑期,這個3年是在犯罪人戶籍所在地獄外執行,公安機關監督,只要沒有新的犯罪和違反緩刑規定的行為,3年后所判2年刑就不再實際執行的制度。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緩刑適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并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過3年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不是緩刑。?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