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要開庭幾次_交通肇事罪到法院最快多久開庭?
特邀律師
1、法律并沒有規定交通肇事罪法院宣判前幾次開庭調解。
2、因為交通肇事罪已經涉及刑事犯罪,針對刑事部分是不能調解的,但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法院可以調解,至于調不調解,調解幾次,如何調解這個要根據案件的需要了,如果雙方都爽快,調解一次就可以了,如果協商不了,那可能無法達成調解。調解必須是雙方自愿的,如果一方不愿意接受調解,那法院也不能組織調解。
交通肇事罪移交到法院后,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才會開庭。
對于 刑事公訴案件,《刑事訴訟法》中對法院審限有明確的規定,即法院一般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所以,法院會在審限到達之前提前安排開庭,但具體的開庭時間還要承辦法官根據工作安排來定,是不確定的。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交通肇事罪開庭,一般都不是當庭宣判,要看賠償受害者家屬情況而定;肇事一方賠償到位,有受害者家屬諒解書的,法院可以減輕或從輕量刑。
交通肇事罪的判決法院可以當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交通肇事罪屬于公訴案件,法院公開審理,宣判也是公開宣判的。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