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也應該判死刑_你支持未成年人死刑嗎?為什么?
特邀律師
殺人犯未滿18周歲,不能判死刑,也不能等到他們滿18周歲的時候執行死刑。盡管我們都希望應該槍斃他,但法律就是這么規定的,這是一個理想和現實的矛盾沖突。
有時候我們也應當樂觀的看問題,不必要那么悲觀,假設這個殺人犯未滿14周歲,那么更不幸了,法律是無法制裁他的,他可以逍遙法外。
我們一直在呼吁降低入刑的年齡,原來是14周歲以上殺人強奸販毒幾大重罪入刑,16周歲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入刑年齡,我們知道現在隨著物質文化生活的豐富,隨著營養的提高,孩子成熟的比當時法律規定的時候要早很多了,隨著低齡化惡性犯罪案例的增加,完全有必要考慮降低入刑年齡的問題了,比如一切都降低兩歲。
沒有什么是不能改變的,我國《民法通則》原規定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最低年齡為10歲,現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最低年齡降為8歲,也降了兩歲,這足以說明,我所說的以上的理由是成立的。
最近看電影《英倫對決》一個父親為無辜死去女兒復仇的故事,看的痛快淋漓,同時也深感隱憂,有時候,法律制裁不力,民間的暴力就會增加,這是需要我們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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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未滿14周歲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但要承擔對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而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以及對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不管犯任何事,都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但刑事責任最高不得判處死刑。
因此,只要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殺人,販毒了,都應該承擔對應的刑事責任,但是最高只能判無期徒刑,不得判死刑或者死緩。
其實很多人都對死緩有誤解,其實死緩是死刑的一種,一般判決是:判處某某某死刑,緩期2年執行。
也就是說,你這個人已經被判處死刑了,但是我并不立即處死你,2年后如果你表現良好,根據相關規定,我可以給你個機會,不處死你,而是該判你無期。
因此,死緩也是死刑,而由于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最高不得處以死刑,因此也包括死刑緩期2年執行。
而滿14周歲未成年人犯罪,最高是可以判處無期徒刑的。當然,我國的無期徒刑,處了特定人群和因素外,都并不代表著你要坐一輩子牢,只要符合法定減刑條件,是可以改為有期徒刑的。只有變為有期徒刑,就代表著你總有一天能重歸社會。
謝謝邀請!
這是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決定的,我國法律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可免除刑事處罰,但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而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犯死罪的不得判死刑,最高無期。
這個制度其實也是絕大多數文明國家所一直提倡的,并不只是單我們國家而已。
其實這個制度對于受害者來說確實很不公平,未成年人犯罪相比成年人來說更霸道也更狠。每個學校都有校園欺凌,從而產生的強奸,虐待,侮辱,故意傷害甚至殺人,但是就是因為未滿14周歲而免于刑事處罰,就是因為一些未滿18歲,而免于刑事追究。
雖然憤怒,但是無可奈何,法律就是法律,說不追究就不追究,這就是現實,雖然現實確實很殘酷。
殺 人 償 命
天 經 地 義
古話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此話流傳幾千年,至今仍在民間廣為流傳。
不要以為未成年的孩子,殺了人,就袒護“什么還是小孩,還不懂事"為由,而放縱不羈。這樣,助長了小孩子,無法無天。殊不知,被殺小孩子家人多難受啊!大凡殺人小孩子家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發財之家庭,對孩子溺愛,使孩子成了紈绔子弟,反正"沈望三打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