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同意離職怎么辦_離職老板不同意怎么辦?
特邀律師
告訴老板我在這里也安不下開心,不能好好工作,對你我其實都不好。老板明白這個道理,自然就讓你走了。
老板分享為您解答:單位不讓離職的,基本上都是因為你身在核心崗位或者手上正跟著項目或者大客戶,你要明白,不讓你離職并不代表單位真正意義的想留住你,而是緩兵之計,待你沒有利用價值之后,單位就會到會反過來勸你離職了。
為什么呢,道理很簡單,我已經在文章中也說過,一個員工,無論你多有價值,一旦你向單位提出了離職的想法,就算單位以各種理由或者漲工資的方法留住你,最終其結果都是以你離職收場,所以我也常常勸那些職場人,要么你就穩一點,沒想好之前千萬別提離職,一旦提出離職了,那么一定要果斷,不要拖泥帶水猶豫不決。因為作為單位或公司來講,你提出離職后,證明你的心態已然發生了改變,那么公司就會認為你不再具備與公司共同發展的意愿,暫時留住你,只不過是因為一時無法找到替代你的人,或者目前的項目離不開你,但是一旦這些問題解決了,你必將是第一個被公司踢出組織的人,所以這點你一定要明白。
好了,言歸正傳,單位不讓你離職怎么辦呢,勞動法已經規定了,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踢出申請,所以,你只需要書面向公司踢提出申請,不管公司是否同意,一個月后你有權利離開,并且公司必須支付完你的應得報酬,至于公司在這一個月內是否找到替代你的人,或者項目如何,是公司的問題,與你無關。所以,從這點來看,你沒有什么壓力,當然,我們在實際操作中,盡量還是以協商溝通為主,我剛剛說的那種情況是在溝通無果的前提下在使用。
作者:草根創業者,現自己經營公司,分享最有價值的老板思維,直擊職場痛點,喜歡請關注。
如果員工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那么公司無權不準員工離職。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企業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公司如不同意,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離職問題。
規定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著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規定2: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辭職,只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即可,無須單位批準或同意。雙方的勞動關系經員工單方面提出辭職而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員工辦理離職和退工手續,否則,企業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從以上兩個規定可以看出,為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第一,辭職要以書面形式;第二,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正常勞動合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第三,按照勞合同法相關規定提出辭職后,用人單位如未及時回復、批準,那么30天后,自動離職成功,用人單位還必須及時為員工辦理離職和退工手續,否則,企業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特別提醒: 在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無須預告即可在通知用人單位的同時,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稱為員工及時解除勞動合同。企業過錯包括了: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強迫勞動者勞動的等等情況。并且,企業還需要為員工辦理離職和退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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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除“你和所在事業單位在聘用合同中有服務期等約定”的以外,只要你提前30日書面通知所在事業單位,就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及辭職。
如你所在事業單位不同意按規定與你解除聘用合同及辭職,你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會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最遲60日內會作出仲裁裁決。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你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