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共同申請人條件_公租房共同申請人條件是什么的?
特邀律師
需準備材料: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身份證或戶口薄復印件;
3、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4、住房情況證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請流程
1、申請家庭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領取《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Ⅰ》及其它相關表格。
2、屬于《受理公告》申請對象范圍的申請人填寫好《申請表》到夫妻雙方單位和家庭成員單位蓋章后,在日常工作時間攜帶《申請表》、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申請公示登記。
3、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申請家庭根據社區通知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經審核基本符合準入條件的申請人在《選房公告》規定的時間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婚姻證明原件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進行受理登記。經校驗原件后,簽字領取《受理單》。
5、申請家庭根據《選房公告》規定憑《受理單》到選房現場參加選房。
重慶公租房的共同申請人需要為其他家庭成員,且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承租1套公共租賃住房。根據《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家庭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本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承租1套公共租賃住房。第十八條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重慶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 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二)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三)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四)住房情況證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可登錄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網站申請,并于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將紙質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機構。申請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機構公布的申請點申請。
已婚的必須有共同申請人。《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公租房共同申請人的條件都必須要有工資證明,而且工資總額低于本市的平均工資,而且名下無房產,要出具無房產證明,這些條件滿足了就可以申請公租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