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官司怎么轉移財產_訴訟期間轉移財產有何法律規定?
特邀律師
【執行律師點評】如果女兒未成年,這房子屬于家庭財產,直接執行!法院不去執行?打個代位權官司!確認下這套房子被執行人的份額!直接搞定!
講點實在的!財產轉移?別急!打個官司搞回來就行!
咱們講點實在的東西,專治轉移財產的毛病!
這就是我們執行律師專業的訴訟案件:債權人代位權訴訟!
我們經常碰到執行之后,被執行人把房子放到了其他家庭成員名下,有的放在老婆名下,有的放在兒子女兒名下。這個時候代位權訴訟就有用武之地了。
這種訴訟有三種:
- 代位撤銷之訴
就是說你還欠我錢,結果把財產低價或者無償給了別人。我知道之后,可以要求法院確認低價賣房、無償贈與房子的行為是無效的!官司打贏了,這個房子就會重新登記到對方名下!然后接著執行就好了!
- 代位分割之訴
就是說,雖然你沒財產,但是我發現,你有登記在別人名下的家庭共同財產。比方說,給未成年的子女買了房子,而這個房子的房款是父母出的錢。所以說這房子本質上來講,是家庭的共同財產。所以我要求法院確認下,這個房子究竟是不是家庭財產,被執行人有多少份額。打贏官司后,拿著判決書直接執行就搞定了。
- 代位追償之訴
這種情況就比較復雜了。比方說,房子市場價300萬,轉讓給朋友200萬,從法律上來看,不算低價轉移,算合法。但奇怪的是,朋友沒付過錢,他也不準備繼續要錢(本質上就是個代持)。所以這個時候,你就替他起訴朋友,要求朋友把房款付清,付過來的房款算作你的。總之一句話,別人欠他的錢,你替他去要。
【總結】這三種訴訟專治轉移財產毛病,大家可以試試看。
我是執行了一千多個案子的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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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最怕的是什么?———坐牢!!!
我國刑法第276條規定了“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罪”罪名。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俗稱惡意欠薪罪)即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工資,數額較大,經政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繳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款金,造成嚴重后果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因此,根據上述刑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您所說的事實,該老板已經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解決辦法:
可先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相關部門報案、投訴,由行政部門要求其限令整改,支付,如該老板仍不支付的,可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債務人在訴訟期間有轉移財產行為的,視為惡意逃避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財產保全后債務人就不能處置財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現在你需要做的是申請財產保全,或者提供證據證明對方惡意轉移財產。 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對于轉移財產,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3、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4、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5、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因此,你可以大膽地啟用法律程序。具體的流程為: 首先,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發生在債權存續期間,并且對你的債權造成損害(造成不能履行債務的實際后果)。 第二,拿著你的證據向法院起訴,主張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無效。 需要提醒的是,其中涉及的手續較為繁瑣,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免因為不必要的糾結而錯過舉證的最佳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