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去外地后果_緩刑能去外地嗎?
特邀律師
通常我們所說的的緩刑也叫暫緩執行,它是對經過法定程序確認已經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人先行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的一種制度。
也可以說緩刑是一種考驗的期間,在緩刑考驗期內,對犯罪分子是有很多限制的,比如說不能隨意的離開所執行緩刑的地方,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發現漏罪沒有判決,或是有嚴重違法行為都可能成為撤銷緩刑的條件。此外,緩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不論緩刑是否撤銷,被判處的附加刑均須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的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是社區矯正對象,社區矯正對象應當依法接受社區矯正,服從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矯正工作。在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就是司法局,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屬司法局領導、管理。
司法局設置社區矯正機構,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司法所根據社區矯正機構的委托,承擔社區矯正相關工作。
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期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履行判決、裁定、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等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遵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關于報告、會客、外出、遷居、保外就醫等監督管理規定,服從社區矯正機構的管理。
社區矯正對象失去聯系的,社區矯正機構應當立即組織查找,公安機關等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協助。查找到社區矯正對象后,應當區別情形依法作出處理。
社區矯正對象具有刑法規定的撤銷緩刑情形的,應當由人民法院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這就是緩刑期間悄悄去外地,司法所不知道的后果。
------------------------------------------------------------------------------------
《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緩刑期間可以去外地到外地去做事。緩刑期間,經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可以出外版做事,并定期向派出所匯報你的活動情況?! ∫罁缎谭ā返?3條規定: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恍婢徯痰姆缸锓肿樱诰徯炭简炂谙迌缺仨氉袷叵铝幸幎ǎ骸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緩刑期間偷偷去外地打工是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中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